加油加气站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1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保障cng公司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结合cng加气站具体情况制定,规范cng加气站的安全管理工作,促进cng市场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cng公司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制度,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在确保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1.2安全生产目标
cng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机械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可控、在控。
1.3安全教育、培训
1.3.1入厂教育
cng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的教育、培训。
每年年初应由人事教育部门负责,安全部门配合,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考试。
对新入厂人员应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公司级:由人事教育部门组织,安全、技术等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标准等;本企业安全工作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安全防护知识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加气站。
(2)站点级:由站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站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要求熟练掌握事故应急预案、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经考试合格,方准到岗位学习。
有条件的cng公司可建立安全教育活动室,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教育、培训活动,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到cng加气站进行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并作好相关记录。
1.3.2日常教育
加气站的各级领导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解决员工安全教育中的存在的问题。
每周一为各加气站或部门安全活动日,保证每周不少于一个小时的安全活动,加气站或部门的全体员工必须参加,活动方式以班组或部室为单位,根据公司安全部门下发的学习计划,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学习有关安全文件、违章通报及事故案例,及时了解当前安全形势、吸取教训,提高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和安全防护意识。公司安全部门要不定期的组织抽查学习情况。
在设备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时,公司安全部门应督促指导检修或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或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1.3.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教育
加气站的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充装工等)必须参加地方劳动部门组织的取证,培训的时间和内容,由公司人事教育部门依据劳动部门的规定并结合生产的实际情况安排。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1.3.4安全培训教育的考核
cng公司部门领导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公司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站长安全技术考核,由人事教育、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本企业所接触的天然气事故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加气站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站长负责组织,考核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天然气事故的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本站(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本站(岗位)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1.4消防管理制度
加气站建筑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及国家相应的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在工艺装置上对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等装置;在有天然气可能泄露扩散的地方,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装置应有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装置等设施;设备、管道等有防静电措施,安全阀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并应有良好的接地。
1.4.1动火、用火
加气站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等工作的需要,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作业票。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后,划定“动火区”。
动火作业票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措施,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有效期限仅限当天。
设立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1)站内实施动火前必须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2)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距站房、机房、罐区、设备等应符合安全间距或安全措施要求;
(3)室内动火区应以防火墙隔开,门窗向外开,通道要畅通;
(4)动火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5)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动火作业分级管理:
(1)一级动火,指在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各公司明文规定,并在加气站区平面图上标明。
动火作业票不准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动火作业票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作业票,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孔洞等,应全面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在管线上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如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硫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必须良好,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代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作业票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作业票,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动火作业现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检修负责人和站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动火作业票”审批程序是否完全,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在确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动火分级审批权限规定:一级动火由公司安全部门复查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二级动火由所属站长复查后,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
动火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凡可能与天然气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2)有天然气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合格后,方可动火。
(3)动火部位应备有足够和适用的消防器材,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
1.4.2消防组织与消防设施
公司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设立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加气站相应设立义务消防组织。
公司、站点应根据加气站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配备与其生产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转,并对天然气的生产、储运、销售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公司报警,说明着火部位、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1.4.3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加气站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罐区。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的擦洗材料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办公室和更衣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站内严禁烟火,堆放杂物,杜绝一切可燃物品进入站内,消防器材工具、物资必须存放有序、整洁。
进站加气车辆,坚持先熄火、后加气的原则,严禁站内吸烟,严禁带入打火机、或火柴等火种。
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使各类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建立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两次的灭火演练,员工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严禁在站内停放车辆和修车、洗车、擦车。严禁在加气设备、管线、加气机上敲打碰撞,气枪做到轻拿轻放,以免引起火花。
加强巡回检查,杜绝跑、冒、滴、漏,发现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迅速处理。
当班人员按劳保规定着装,不准携带bp机、移动电话进入生产现场。
1.5安全检查与整改
1.5.1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检查的形式与内容:检查包括自查、综合检查(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安全检查。公司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加气站级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级每周一次)、专业检查(由各公司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每年至少进行二次。主要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等工作进行检查。)、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为重点)、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除进行以上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每年组织一次站点间的安全互查。
安全大检查负责组织的单位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或参加,并邀请公司工会负责人参加检查。检查时应将环境卫生和文明生产纳入检查范围,并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安全检查应使用“安全检查表”,对所检查的单位给予定性和量化分析评价。
1.5.2安全整改
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三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二不准”(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交给加气站解决,凡加气站能整改的不准交给公司解决)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主管安全的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
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要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报公司主管部门汇总存档。
1.6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进行交接班工作。
(2)交接班应在各岗位职责范围内进行,交接人员必须做到本岗位负责的各种设备、物品齐全、状态良好,场地整洁卫生方可交接。
(3)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得省略、涂改。所有生产运营、销售等基础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并在记录上签字。
(4)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应对本岗位负责的生产系统及设备一道巡回检查,逐点逐线进行交接,做到交接清晰、记录完整、责任明确。
(5)交接班记录由站长负责统一保存,保存期限应在各岗位运营生产记录资料保管期限延长一年。
(6)有下列情况者不能交接班:
1)生产与安全情况不明,各项工作参数不清不交接;
2)设备状况不明或未按规定保养维护不交接;
3)工具不齐全,消防设备不全,记录不清楚,报表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不交接;
4)设备、室内外及场地不整洁不交接;
5)有关问题或责任界定不明确不交接。
1.7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坚持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的“十字”作业方法,严禁设备超湿、超压、超负荷带病运行。
(2)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搞好润滑“四定”即定质、定量、定时、定人)的工作,坚持“三级过滤”制度。
(3)操作人员除搞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工作,还应加强技术学习与岗位练兵活动,做到“四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懂性能;“三会”即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
(4)当班人员应按“岗位职责”和“巡回检查”制度,每隔半小时对各部位的升温、压力、运行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一小时一运转记录。
(5)每一小时对可泄漏点进行检查,发现泄漏及时处理。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设备运转情况交接清楚,并搞好设备润滑与清洁卫生工作,填好运行记录。
1.8生产系统巡回检查制度
1.8.1巡回检查原则
(1)在生产过程中,当班人员应定期按照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逐点逐件认真的对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要即时报告班长和站长,采取相应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并要做好记录。
(2)交接班时,当班人员与交接班人员一道沿巡回检查路线,进行交接生产情况介绍和意见交换,让接班人员了解设备的现状,做到心中有数。以利下班的生产。
1.8.2巡回检查线路
(1)进气调压系统
流量计→安全阀→缓冲装置→压缩机进气口
(2)压缩系统
进气→i 级→ii级→iii级→iv级(压力、温度)→轴瓦(温度)→脱水装置→阀门组
(3)储气系统
程序控制盘→高中低储气罐(井)→工艺管线阀门组
(4)控制系统
控制柜→水分析仪→硫化氢检测仪→配电室
(5)售气系统
售气机→充气咀→车载储气瓶
(6)水冷系统
水泵→压缩机进口→各级冷却器→冷却塔→各级气缸
1.8.3巡回检查的内容
(1)过滤器:是否有堵塞现象或进行清洗。
(2)流量计:计量是否准确无误。
(3)分离过滤器:定时检查排污是否堵塞。
(4)电磁阀:是否失灵或开关不到位及各级气缸气压是否正常,各级排污阀与安全阀是否正常工作,运转是否平稳无异常响声,各点温度是否正常,电机的电流电压与温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有无异常响声。
(5)压缩机:检查曲轴箱油底盒内润滑油的高度,定期检查润滑油的品质,检查和压力表读数和各级温度,检查齿轮油泵工作是否正常,压缩机运转的声音是否正常,各级呼吸孔有无严重漏气、漏油现象,电动机噪声、表面温度。
(6)干燥器:再生气压力,温度是否正常(特别注意!再生气压力不得超过0.8mpa).温度控制器工作是否正常,三相电流是否平衡。
(7)控制室:控制柜与配电屏上的各电器元件及压力表、压力表导管、导线是否正常工作,有无失灵或异常情况,压力、温度、电流、电压等的读数是否正常。
(8)各连接点、阀门有无泄漏。
1.9安全例行会议
1.9.1安全例会制度的建立
公司应成立由行政、工会组织、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建立安全工作例行会议制度,全面管理安全工作,定期研究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1.9.2安全例会的召开
(1)公司应每月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并协调解决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制订阶段性安全工作措施。
(2)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贯彻公司及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研究制订安全目标计划;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计划安排阶段性安全工作。
(3)各加气站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了解、总结本站安全文明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布置班组安全工作。
(4)各级安全工作例会应由相应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
1.10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1.10.1计划编制依据和范围
计划编制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预防火灾、爆炸、工伤、职业危害等需采取的技术措施;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计划编制范围:以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预防职业危害为目的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如:通风、照明、防暑降温、消除噪声等设施;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等事故为目的的劳动安全技术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联锁装置、报警装置、切断装置、泄压防爆装置、制动装置、灭火装置、防雷击、防触电等设施;为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的防范与应急救援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等;为保证劳动安全卫生所必需的辅助设施,如:更衣室等设施;以劳动安全卫生宣传培训教育,开展劳动保护科研和建立与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为目的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如:安全宣传图书、资料、报刊、杂志、音像制品;安全培训教材;安全教育器材、设施;安全标志。
1.10.2计划编制及审批
由加气站站长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年11月将计划报公司分管部门汇总审查;公司分管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
分管领导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工会及加气站负责人会议,研究确定以下事项: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项目的资金,确定项目负责,竣工或投产使用日期。
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生产计划部门在年度计划中一并下达。
安全技术部门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执行情况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
主管领导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情况应进行检查,并及时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项目会议,协调处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按期完成。
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试车、试生产和竣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报送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1.11技术档案归档制度
1.1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接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档案归档制度。
1.11.2公司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即公司文书档案由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已交办公室的除外)分别由有关部门管理,以便于随时调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单位、主办人负责将其中已办完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归档。
1.11.3公司办公室设立专门的档案工作接受上级部门档案处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管理公司的文书、科技(部分)档案,其任务是:
(1)搜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的文书档案;
(2)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进行档案鉴定;
(4)进行档案统计;
(5)保管部分科技档案;
(6)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和档案工作理论、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1.114归档
归档的文书包括:
(1)公司建立及变更的有关原始资料或复印件;
(2)cng加气站建设、安装及变更的有关原始资料;
(3)cng加气站所有设备及其维修的原始资料;
(4)cng加气站所有运行记录和检查表格;
(5)cng加气站压力容器、计量器具、阀门的原始资料和定期检测证书等;
(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政府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7)公司与有关单位的来往信件、各种协议书、合同等;
(8)公司会议原始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全公司的规章制度);
(9)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决算、工作总结;
(10)公司主持召开的各种专业会议形成的领导讲话、文件和会议总结纪要;
(11)国际交流和合资企业来往文件、协议、报告和会谈纪要等文件材料;
(12)公司各部门的发文;
(13)外单位直接发送给公司各部门的抄送信件
(14)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经验材料;
1.11.5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2)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
(3)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15年以上)、短期(15年以下)三种。
(4)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
(5)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1.11.6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调阅档案只限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带出,必须带出档案室查阅的,要经过办公室主任批准。
(2)借阅时间,一般档案最长不超过10天,密级档案最长不超过一周。
(3)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划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档案。
(4)借档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1.12站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加气站内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必须指定相关人员全面负责加气站区内的交通管理工作。并按《安全色》、《安全标志》、《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等标准规定设置相应的安全色、安全标志。
机动车辆进站加气时必须熄火,禁止车辆在加气站内随意停放、洗车、检修等。
进、出加气站的机动车辆在进、出站门及在站区内速度限制在为5千米/小时以下。
其它个人自备机动车、摩托车、助动车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的个人车辆、摩托车、助动车必须集中存放管理。
1.13环保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设立兼职环保员,负责本站的环保及绿化工作。
(2)节约用水,搞好冷却水的循环使用,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漏油、漏水、漏气,噪音过大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3)充分利用尾气,尽量减少尾气放空,防止对大气造成污染。
(4)加强对天然气中分离出的气田地层水的管理,集中用罐车拉走处理,各站还要将污水处理情况每月向公司生产部汇报。
(5)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扰民,站点和公司一起搞好与地方环保部门的协调工作。
(6)搞好站点绿化工作及环境卫生,创造优美的工作环境。
1.14门卫管理制度
(1)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站内,经同意的进站人员必须在门卫登记,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后在相关人员的带领下方可进入,上班时间谢绝会客。
(2)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坚持24小时值班,严禁上班睡觉、干私活,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站内一切器材,若无料单和出门条,任何人不得拿出大门。
(4)门卫值班人员对进站车辆作好管理,检查监督进站车辆乘客下车,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入站。
(5)定时或不定时对站区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同时做好记录。
(6)大门进出通道严禁停放车辆,站内严禁修车、试车和清洗车辆,加气车辆不得载客加气。
1.15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
配置在生产设备、设施、厂房上的起保障人员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防护罩、平台、钢梯、护笼等)和设备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安全阀、联锁装置、报警装置、防雷装置等)必须加强管理并定期检验和校验,保证完好。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穿(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噪音、高温、静电、电击、坠落等)也属加强管理的范围。
1.15.1 装置的维护管理
公司对各种安全装置要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对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安全装置由加气站负责按规定进行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临时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1.15.2防护器具管理
公司必须根据作业性质和现场条件、劳动强度,正确选择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主管人应定期检查。
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1.15.3管理分工
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装置)、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综合部门负责管理。
1.16事故管理
1.16.1事故分类
(1)生产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指挥有误、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或成品损失,或造成生产波动、减产、停产的事故。
(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减产、停产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
(4)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5)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6)破坏事故,指蓄意制造的事故。
(7)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
1.16.2重大事故的即时报告
(1)企业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应立即用电话或传真按管理关系向隶属的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死亡事故还应向公安部门、检察部门及工会报告。
(2)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1.16.3人身事故调查
事故由企业按责任制规定的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并会同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在规定时限内调查处理结案。
1.17安全奖惩
1.17.1安全奖励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改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以及防止交通、机械、火灾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6)实现全年无死亡事故的加气站。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1.17.2事故处罚
发生事故,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作以下惩处:
(1)对轻伤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对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机械设备记录事故责任者,一般火灾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较重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应给开处处分。
(3)对重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的处分,负次要责任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较重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4)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也可以两者并处。
公司应该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对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象,一经查证落实,将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以及隐瞒事故单位相关领导给予严肃处理,并对事故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1.18附 则
各cng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附录:公司应建立使用的安全管理帐表册卡及应保存的资料
1.18.1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1)专、兼职安监人员建档台帐;
(2)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
(3)安全考试登记台帐;
(4)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5)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6)安全生产问题通知单(附隐患整改反馈单)
(7)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含罚款通知单);
(8)安全奖励登记台帐;
(9)各类事故及惩处登记台帐;
(10)各类事故月(年)报表;
(1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登记台帐;
(12)职工体检表;
(13)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
(14)安全装置、压力容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试验、鉴定登记台帐。
1.18.2加气站
(1)安全工作例会记录;
(2)安全装置、压力容器、工器具、周期检查试验记录;
(3)安全生产(检修)安全措施交底签字记录;
(4)安全奖励登记台帐;
(5)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
(6)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7)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
(8)保存资料:有关安全工作法规、规程、规定、计划、总结、措施、文件、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
1.18.3生产班组:
(1)安全日活动记录;
(2)保存资料: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规程、规定、措施、安全施工作业票、文件、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