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职工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职工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培训人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第2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 每个项目部必须配备足够的特殊工种人员,禁止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作业。
2 特殊工种人员如: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电焊工、机械工及其他按规定须持证上岗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方能持证上岗。
3 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对本作业有实践经验和具备安全专业技术知识。
4 从事特殊作业人员要由项目部集中向公司报名,经审查、体检合格送市培训班培训,经实践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发的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5 取得操作证的特殊作业人员中除机动车驾驶员每年进行年审外,其他特殊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进行体检、复试本工种安全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检查违章违纪情况。
第3篇 空压机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矿山安全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生产第一方针,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素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和增强抢救、自救和互救的能力,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制度。
2、通过培训后的作业人员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标准:
1)了解当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熟悉《矿山安全条例》、《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2)熟悉本工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3)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术。
4)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会熟悉地使用和操作、排除故障。
3、培训办法及任务
1)经晋城质量监督局培训合格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有资格进行操作。
2)经我矿安全培训中心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未经培训的人员严禁对设备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