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查处各类“三违”作业行为,确保安全作业,特制定本规定。
一、 安全协管员是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助手,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各项现场安全监管工作,履行施工现场的安全协助管理的职责。
二、 根据现场的实际,服从、配合现场的安全工作需要,每天上班时必须戴好协管员“安全协管”红袖章,不定期地开展作业现场的安全巡视检查,及时处置各类事故安全隐患。
三、 安全协管员在安全巡查中,发现诸如:吸烟、不戴安全帽、违章冒险作业、临边洞口和登高作业无防护措施等,必须及时予以纠正制止或采取处置措施,自己不能立即独立处理的,要及时报告安全员处理。
四、 安全协管员必须每天根据巡查的情况,向项目安全员口头汇报各类现场巡查情况,重要信息务必及时交流反馈,以便及时处置。
五、 在施工现场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处置,在上报后紧急救助处理前,协管员要在现场采取一切必要的紧急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事态的恶化。
六、 及时检查施工现场消防灭火器的布置及灭火器的有效性情况,发现失效的灭火器要立即通知相关人员上报更换;火灾隐患比较大的作业场所要按规定布置充足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七、 配合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