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楼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宿舍楼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除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生产有原则要求外,凡重大分项工程的施工分别由专业施工班组、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专业施工班组编制的措施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项目部编制的措施由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2安全技术交底制
施工员向班组、各专业,项目总工向施工员,项目总工程师向各专业项目工程师及专业施工班组层层交底。交底要有文字资料,内容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交底人、接受人均应在交底资料上签字,并注明收到日期。
3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对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吊装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
4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半月、专业施工班组每十天定期作安全检查,平时作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单位或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5安全验收制度
凡大中型机械安装、脚手架搭设、电气线路架设等项目完成后,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车或投入使用。
6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项目经理与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务队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合同'、操作工人与劳务队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并订立'安全生产誓约';用'合同'和'誓约'来强化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及安全意识,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7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得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