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项目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1 各类施工技术方案均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据以组织、指导工程施工。
(2 工区负责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交予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技术方案的复核、组织技术专家审核及上报工作。
(3 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需要修订时,由原编制单位负责修订,并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实施。
(4 施工技术方案的主要内容: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施工顺序、选用材料机械设备、技术要点、重要部位检算、施工过渡、安全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危险性大的工程同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5 施工技术方案的分类:施工技术方案可分为一般、专项、重大三类。
一、一般施工技术方案:除重大、专项方案外都属一般施工技术方案,一般施工技术方案纳入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
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要单独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
1.基坑支护工程: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需采用临时支护结构施工的或开挖深度未超过5m,但因周围环境复杂影响放坡开挖,或易坍塌土层厚度在3m以上、基坑(槽)下部有流砂层、地下水位在坑(槽)底以上土质易坍塌、基坑(槽)范围内地下管线较多等工况的。
2.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挂蓝、造桥机、各种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包括钢板桩围堰、双壁钢围堰、钢套(吊)箱等)。
3.起重吊装工程:包括龙门吊、塔吊。
4.支架工程:搭设高度超过20m的脚手架;塔架;跨度超过50m的拱架;架设桥梁用的导梁。
5.其他工程:桥梁的架设、拼装施工;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和走行;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沉井的浮运和下沉;既有铁路改造过渡工程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
三、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大的工程需要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0m或深度虽未超过10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模板支撑系统跨度超过18m、缆索吊机和移动模(支)架造桥机施工。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规定或建设单位有要求的其他危险性大的工程。
(6 编制依据
一、国家、铁道部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规定。
二、国家和铁道部现行设计规范、施工指南、验收标准。
三、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图纸。
四、工程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五、建设单位下达的指导性施组、工程施工安排要点、工期、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
六、该工程涉及的行业、地方有关穿(跨)越方面的要求。
七、铁路客运专线现场调查的相关资料。
八、编制内容要重点突出、简繁得当、表述清楚、语言简练,图文并茂,保证措施部分具有可操作性。
(7 一般施工技术方案由工区根据设计工程施工条件及以往施工技术经验资料,制定施工技术方案,纳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项目部按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审批程序办理。
(8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由工区负责编制并附设计计算资料,报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9 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由工程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并附设计计算资料,报局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项目经理部按审查精神及时对方案进行完善,并将完善后的方案报局工程管理部确认,由局总工程师签字批准。批准后的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10 专项、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应经涉及到的公路、河道、铁路等有关部门审查,并办理施工许可。
(11 各类施工技术方案的选定,均应根据设计工程特点和现场施工条件,首先按照工程的工艺顺序确定各项工程在平面上分段和立面上分层施工顺序,然后选择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安全上可靠、方法上可行的施工方案,并确定施工技术参数(标准)和操作技术要点。
(12 施工结构物在就地建造或安装时,应考虑作用其上的施工荷载(自重、作业人员及机具设备荷载、风荷载等),在构件制造、运输、吊装时应考虑作用在构件上的临时荷载。计算施工荷载时,应视其在各种工况可能发生的不利组合情况,分别采用各自有关的安全系数。
(13施工技术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
一、一般施工技术方案实施时,按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由工区有关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监督。
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实施时,由工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旁站监督。
三、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实施时,由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监督;方案中的关键环节施工时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领导进行现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