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保安队管理规程制度2
物业项目保安队管理规程(二)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通过制定保安员内务、作息、纪律的管理规定,确保保安员自身素质的提高,自觉维护保安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职责
1、保安员负责本岗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维持辖区内正常秩序。
2、保安班长负责本班工作安排、异常情况的报告与处理。
3、保安队长负责保安队和辖区治安工作的管理。
4、督察队负责检查各小区各项工作的落实质量。
5、保安大队负责跟踪各小区保安队和督察队日常工作的管理。
三、内务制度按物业公司下发06号文件要求。
四、作息规定
1、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早上:8:00--19:00
晚上:19:00--8:00每班提前15分钟进行交接班。
2、就寝时间:按物业公司下发06号文件归队熄灯就寝。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由管理处批准,一天以上由公司经理批准。
4、休息(假)期间,如发生紧急情况,一经召唤必须立即返保安队,听候调遣。
五、纪律
1、爱岗敬业,服从指挥,遵纪守法,严于律已,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积极主动,勇敢无畏。
2、按《保安员仪表仪容管理规程》着装上岗。
1、坚守岗位,提高警惕。
4、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熟悉小区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各项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及时处理。
5、认真参加培训及其他学习。
6、严格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误班漏班。
六、文件和记录
1、保安员培训登记表
2、保安员请假条
3、保安一日工作情况记录
编制审核
批准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