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物业项目保安管理制度
医院(物业)项目保安管理制度
一、穿工作制服戴工作牌上岗,且衣着整洁大方,否则罚款5元/次;
二、不留长发,怪发,不染发,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罚款5元/次;
三、严禁穿短裤,穿拖鞋上班,否则罚款10元/次;
四、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否则罚款10元/次;
五、上班期间不得吃零食,不吸烟,不读书看报,不打瞌睡,否则罚款5元/次;
六、严禁值班保安酗酒,闹事,否则取消当月全部奖金并开除;
七、保安人员多学习业务知识,做到按规操作,依法办事,不得和任何人吵架,甚至打架,否则取消当月奖金并开除;
八、保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和医院的安排和现场主管,队长的管理,否则开除处分;
九、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和值班,巡逻工作;
十、必须对当天的工作作好笔录,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双方签字,否则将按时间段追究事故责任;
十一、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消除火灾隐患;
十二、上班时间内不得会客,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带他人进入医院,严禁非工作人员留宿否则严肃处理;
十三、严禁偷,拿,卖医院的任何物品,设备,设施等,否则本公司取消全部奖金并开除,违法者将扭送公安机关;
十四、请假者必须执请假手续――写请假条,经管理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否则管理人员有权给予适当的处罚;
十五、辞职者必须履行辞职手续,即提前一周写辞职报告<>上交管理人员同意后由其安排离岗日期和结帐,否则本公司不予以办理手续;
十六、对工作认真负责,对顾客热情服务,对违规者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
十七、对未明文规定的事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给予批评和适当的经济处罚;
十八、值班室,收发室随时保持洁净,整齐,严禁停放自行车,放置杂物等,违者罚款1―10元;
十九、门卫必须严格盘查出入的人员,车辆,对带出医院的公共财物必须持有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方可放行,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二十、门卫必须严格会客登记制度;
二十一、对用水,用电有违章操作的行为有权进行干预制止或及时汇报;
二十二、保安人员不得乱用警用物品,不得带出医院或在不值班时使用,否则罚款10―100元;
二十三、值班室内不得乱接电器,否则罚款10―100元;
二十四、值班室内不得打牌,赌博,否则取消奖金并开除;
二十五、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保安人员不得以公司名义随便向医院借用任何东西.
二十六、保安队长要严以律己,否则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