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业主信息管理制度3
物业项目业主信息管理制度(三)
1、管家负责区域内业主服务档案的收集、汇总、信息更新;
2、管家助理负责统计每日业主领房、入住、整改、装修备案、服务信息的整理并录入物业管理软件,集中交房起六个月内每周、之后每月以“信息简报”的 形式通报各部门;
3、业主的信息以纸质和电子档案形式存放于管家助理处,专人保管。其中, 电子文档必须设密码,不得拷备,纸质文档不得复印。
4、 管家必须将负责区域内业主的电话保存至工作手机内, 信息保存时需有房 号、业主姓士尊称等信息。管家可以获得各自分管区域内的纸质业主档案。工作 手机必须设置信息加密功能,以免手机丢失外漏业主资料。
5、监控室预留一份业主清单,供外来人员来访时联系之用。该业主清单只有 房号及业主姓名二项信息。
6、所有纸质档案受控发放,管家部由管家领用,监控岗由礼宾部主管领用。
7、管家岗位调、离职时,纸质档案收回,工作手机收回,由管家部主管负责 监督交接。
8、监控岗人员调、离职时,纸质档案由礼宾部主管负责监督交接。 注: 业主档案管理及归档要求, 详见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中 《业主档案管理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