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新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新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计划管理:
1、严格执行资金收支两条线制度,贯彻资金支出'先计划后使用'的原则。
2、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公司股东会议的决定,依据公司经营目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月度财务计划。
3、财务计划的内容包括:资金筹集计划、项目成本计划、项目税费支出计划、销售收入计划、利润计划。
(1)资金筹集计划:按照资金筹集的渠道编制。分为公司投入计划、银行抵押贷款、商品房按揭贷款、预售订金及其他资金来源计划。
(2)项目成本计划包括:土地受让金、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市政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计划。
(3)销售收入计划包括:住宅销售收入、商铺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收入计划。
4、财务计划编制程序:首先由公司各部门编报本部门的收支计划交财务部汇总,财务总监签字,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有关部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部有计划控制权。在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不可预见的费用支出需调整原计划,必须报总经理审批或通过股东会议决定。
二、资金管理制度
1、银行资金管理:公司在银行开设基本帐户和一般帐户,根据项目部业务需要资金分别存入各帐户。银行资金和银行票据统一由出纳员保管,银行资金存取由出纳员执行。财务印鉴公章、法人私章由出纳负责保管。银行日记帐由出纳员登记和保管,但出纳员不得保管记帐凭证。严禁任何人公款私存或挪用资金。
2、现金管理:(1)公司现金统一由出纳员管理,出纳员每天除预留限额(叁万元)备用金外多余现金必须在下午4:30之前存入银行。出纳员对现金的安全负完全责任,严禁白条抵现金及挪用公司现金。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员登记保管。(2)项目支付定在每星期二、五两天,其他时间出纳一般不受理报销和现金支付业务。
(3)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总监审核签字、主管财务(或行政部)副总审核签字、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由收取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4)出纳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财务负责人于每周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账盘查,其它时间进行抽查。
(5)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3、备用金管理: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借支备用金,应填写借款申请单,必须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签字,主管财务(或行政部)副总审核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借支备用金必须在业务办完后七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报帐,缴回多余现金,否则以挪用公款论处。特殊岗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周转金,应由财务部核定限额,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往来资金管理:公司与其他单位的往来款项,财务部必须做到及时清理及时对帐,防止发生死帐呆帐。商品房销售资金销售部必须按照公司有关售房规定即时收回,不得拖欠。财务部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合同和资金状况合理安排,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相关财务支出,如土建施工、水电、材料采购、管理费等必须分类单独建帐。
三、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签字报总经理批准。
(2)购置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行政部、使用部门三方负责验收。使用部门必须办好领用手续并负责保管和维护,若出现损坏和丢失由责任人赔偿。
(3)固定资产由财务部登记入帐并建立台帐,财务部负责组织定期盘点。
2、流动资产管理
(1)材料、设备等物资的采购由施工方于每月25日前报下月的采购计划,经工程部经理、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根据审批的采购计划做出货款支付计划。
(2)工程部必须设有仓库保管员(未设立的由材料员负责),保管员对采购人员采购的物资必须严格把关,对物资的品种、质量、数量等仔细核对,若有不符应拒绝入库,并通知采购员进行处理。保管员对验收入库的物资负完全责任,必须建立物资保管明细帐,对入库的物资须填制'入库单',采购员、保管员签字确认,对领用的物资需填制'领料单',领料单必须有部门经理、仓库保管员签字。各部门领料必须填写领料用途、数量、品名、规格等,多余的物资应及时交回办理退库手续。保管员每月必须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盘点由财务部负责监督,对报废物资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审批。
(3)完工验收的产品由销售部及物管公司负责保管,若出现人为损坏应追究销售部有关人员责任。若因工程质量、产品功能等方面的原因需要返工,应办理移交手续。
(4)在建开发产品由承包商施工的,由承包商负责保管,由项目部自建的由工程部负责保管。
(5)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由行管部统一采购,行政部应在每月25日前集中各部门的采购申请并做出计划,计划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行管部采购物品应尽量定点采购,有利于货款支付安排和获得价格优惠。
(6)行管部应配备专人进行物品的收、发、存管理,并建立物品领用台帐。
四、费用管理制度
1、员工工资待遇
(1)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两大块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包括:生活保障工资和公司工龄补贴,岗位工资包括:社保统筹补贴、医疗保险补贴、工地津贴及奖金。公司高层职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在其范围内,由公司股东会议决定并以文件形式保存。
(2)公司实行每月26天工作日制,日工资按26天计算,公司按月发放的月工资含加班工资,不再发放除法定节假日外的任何加班工资。
(3)公司发放工资时间为每月十日(发放上月工资)。
2、差旅费标准
(1)住宿费:省内地市级以上城市,部门主管(含)以上职员120元/天单人,其它职员100元/天单人,地级市以下地区,部门主管(含)以上职员100元/天单人,其它职员80元/天单人,省外非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地级以上城市,部门主管(含)以上职员200元/天单人,其他职员120元/天单人;地级以下城市,部门主管(含)以上职员200元/天单人,其他职员120元/天单人,省外沿海经济发达区地区,部门主管(含)以上280元/天单人,其他职员180元/天单人(以上标准按标间计算)。
(2)伙食费补贴:省内地区每人50元/天;省外非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每人80元/天,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每人100元/天。出差期间如报销宴请,伙食费补贴相应扣除。
(3)交通费:省内地区出差只能报销火车硬坐、
汽车票,省外地区出差只能报销硬卧火车票、汽车票,特殊情况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可以报销火车软卧票或飞机票。乘坐火车、汽车超过晚上12点补助半天伙食费。出差市内交通凭公交车票报销,特殊原因乘坐的士必须说明理由,并写清起止地点。
(4)员工参加培训、学习、会议等,按要求已交会务费的,不再享受出差补助,超支部分自理。
3、业务费开支规定
(1)本着'节约、有效'的原则,在公司所在地招待客人用餐统一由总经办安排,接待部门先向总经办申请填写《客人用餐表》,总经办安排定点餐馆用餐。
(2)由于联系工作必须赠送礼品需事先请示公司总经理,接待用香烟统一由行政部购买,行政部应登记使用量,并严格控制。
(3)其他费用若一次或一件事情超过10000元,必须经总经理批准,超过50000元应向股东会议通报。
(4)通讯费开支标准:公司总经理每月通信费在300元之内按实报销,副总经理在250元之内按实报销,中层领导在200元以内据实报销。
4、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五万元以上,需向股东会议通报协商方可购入。
五、费用报销制度:
1、票据的报销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飞机、汽车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支出证明单:此单有两种用途:一: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二:对于一次报销发票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此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4)借款单:此单专为因出差或其它原因必须预支现金使用,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由财务总监审批,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取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后或借款一周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
(5)费用报销单:此报销单为报销公司各种费用使用,
(6)付款申请单:此报销单专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等使用,
(7)当事人应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协议、合法的发票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的发票及票据而遭受财务部剔除的部分支出,公司原则上不予以承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2、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填写费用报销单,并规范粘贴票据,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分类粘贴,便于归类计算整理。
3、当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并签名。'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一致,否则无效。
4、当事人将填写完整,附件齐全的'费用报销单'交本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部门负责人应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无异议后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5、当事人将取得经过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的'费用报销单'送交财务总监进行审批,财务总监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复查,无异议后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由分管财务(或行政部)副总审核签字,再由当事人送公司总经理处,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查和审批。总经理核查报销审批程序和相关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字迹是否真实。总经理审查无异议后,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6、当事人取得审批齐全的'费用报销单'后,应在3天内送交财务部门的出纳员手上领取资金,出纳人员应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查,重点看报销单是否有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出纳人员在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7、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需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8、根据目前公司的机构设置,费用报销金额在5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签批,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须有主管副总签批财务负责人签批,1000元以上由总经理签批。
六、项目收入管理及帐务处理程序:
公司一切收入都必须登记入账,纳入公司财务部监督范围,严禁收入不入帐、少入帐或设立帐外帐,并建立健全收入分类明细帐,加强对收入的分析、反映和监督,具体帐务处理程序如下:
(1)公司开票员填写收款收据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发票、一份记帐,并签字确认。销售开票前应核查合同无误并将原始资料存档一份后方可填写收据。
(2)公司出纳查收款项后在收款收据各联次加盖'现金(银行)收讫'或'转讫'章戳。
(3)收款收据'记帐联'传递财务总监签字审核(可集中每月审核一次)。
(4)公司会计根据财务总监审核后的收款收据'记帐联'填制记帐凭证。
(5)根据记帐凭证登录各收入分类明细帐。
七、项目支出管理及帐务处理程序:
加强项目支出计划管理,压缩计划外开支,厉行节约是项目支出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项目支出应贯彻'先计划后使用'、'先审批后付款'的原则,具体帐务处理程序如下:
(1)报销人填写报销单,注明费用名称、报销人姓名、单据张数、金额合计等项,并将发票依次整齐粘贴在'专用纸'上,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2)报财务部总监签字审核。
(3)报分管工程技术(或行政部)副总审核签字。
(4)报分管财务副总审核签字。
(5)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6)出纳根据审批齐全的报销单支付款项,由领款人在记账凭证上签字后,加盖'现金(或银行)付讫'章戳。支付日期为每星期二、五两天,备用金未清算的不得支付。
(7)公司会计复核,填制'记帐凭证'。
(8)月(或旬)末,公司会计根据记帐凭证登录各支出明细。
八、开发成本核算办法
财务部门应加强开发成本的核算,结合实际,遵循'科目设置合理,前后连贯一致'的原则,在核算上将费用分为如下成本项目:
(1)土地出让金:指因开发房地产而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前期工程费:指土地、房屋开发前发生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场地平整等费用。
(3)市政设施费:指土地、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供水、供电、排污、排洪、通讯、绿化、照明、环卫设施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指在开发过程中按建筑安装工程
施工图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费,包括土石方工程、砖石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水电工程、地面工程、屋面工程、装饰工程等发生的费用,含材料费、人工费和设备购置费等,分各单项幢号工程独立核算。
(5)公共配套设施费:指在开发小区内发生,计入土地、房屋开发成本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如锅炉房、水塔、社区服务部、派出所、幼托机构、消防、自行车棚、公厕等设施支出。
(6)开发间接费:指为开发房地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含邮电、差旅、交通、印刷等)、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利息支出等(开发完工以后的借款利息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九、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部门必须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按期(年、月)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主要有以下5种:
1、资产负债表(月报):反映某一日期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全貌。
2、损益表(月报):反映一定时期(月、季、年)内利润(亏损)形成情况。
3、现金流量表(年报):反映当年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量。
4、利润分配表(年报):反映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弥补)情况和年末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结余情况。
5、现金、银行收支报告表(月报)。
一般情况下,年终财务部门编制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对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分析和总结。月报应对本月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对变化较大的项目应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议。
根据公司需要增设以下报表:(1)开发成本计算表;(2)开发间接费用计算表;(3)应收、应付款项明细表;(4)应交税金明细表;(5)预付帐款明细表;(6)售房收入分析报告表等。销售周报、现金日记帐应于每星期一前电邮或书面形式送交财务总监、分管副总及公司总经理,其它财务报表应于每月10日前电邮或书面形式送交财务总监、分管副总及公司总经理。
十、审计
项目财务审计每季进行一次。
十一、财务人员守则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强化业务学习,工作认真负责,确保不出差错。
2、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好事前、事后、事中监督,凡未按制度规定的收支,一律追究财务相关人员的责任,每次扣罚年总收入的5%,违规三次以上解聘责任人。
3、财务人员违规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刑事责任。
具体如下: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账务人员予与警告并扣发本人年总收入的5%: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利用账户替其它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并追究其法律刑事责任: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