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通讯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通讯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通讯设备及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应严格遵循电信总局关于市内电话用户交换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计算机管理员应熟悉并掌握本公司使用机线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及其测试、调整、维修技能。要严格按照邮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通讯设施的经常性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条 计算机管理员应与前台密切合作,共同努力,使通讯设备、仪器、工具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完整无损,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第四条 计算机管理员应认真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原始记录积累,保管好通讯设备及维修情况的技术资料,并于月末上报室主任资料保管情况。
主要原始记录应包括:
1.工作日记;
2.各种障碍记录;
3.维修作业计划(年度、月度);
4.用户卡片;
5.蓄电池充放电记录;
6.其他有关原始记录。
第五条 各部门话机安装、拆迁,应书面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办公室批准后,由计算机管理员负责装、拆、迁。
第六条 计算机管理员应随时将自己的去向(工作地点)用电话告知前台,以便在通讯设备发生故障,可随时召唤,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