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院维修材料工具管理制度
学校(院)维修材料、工具管理制度
一、 本着节约的原则,维修人员使用维修材料前要做出详细的使用计划,上报主任审阅签字后方可领用。
二、 维修材料由仓库统一保管,专职采购,统一购进,不允许维修人员自主采购材料。
三、 各部门领用维修材料应在出库单上注明名称、数量、用途等事项,以备复查所用。所拆换下来的材料必须及时收回。
四、 仓库保管专职负责仓库材料的入库存放,出库领用及安全防盗工作,其他人员不得参与仓库保管业务。
五、 每月的月底,仓库保管员要认真盘点核对一遍物资储备情况,并对领用情况做出科学分析,上报主任并制定下月计划。
六、维修工具所属权归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中心与使用人签定工具配备使用协议。
七、维修人员有妥善管理工具的义务,在使用工具过程中,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工具损坏,应交付维修费,如果工具丢失,应按原价赔偿。
八、工具劳损,需正常维修更换的,应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维修人员不得在不提供旧工具的同时,领取新工具。
九、如因工作调动,维修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应把所配发工具全部交回水电暖管理办公室。
十、公用维修工具应随用随借,办理借用手续,用完后及时交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