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学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信息设施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所使用设备的基本性能,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使用。
2、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管理员,不准擅自动手拆修,情况紧急要立即关机,切断电源。
3、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设备的位置,更换设备的硬件和计算机的软件。
4、使用计算机和网络设备时禁止非正常开关机,不得随意插拔各种连接线,尽量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5、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时进行日常病毒检测,对防病毒软件及时更新,不得传播、复制病毒程序;装入计算机系统的所有程序、数据要经过病毒检查,同时做好重要数据备份工作;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
6、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谨防电脑病毒侵入,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7、严禁利用终端站点的计算机系统上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歪曲事实,散布谣言,制造是非的。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
怖,教唆犯罪的。
▲夸大其词,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8、教学人员应于工作学习结束后检查设备是否已经全部安全关闭,并按要求填写运行情况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