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严格按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实验。仪器设备未经本室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启用。
3、电器设备安装、电源线及其联接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实验人员能够正确使用电器设施和消防器材。
4、教务处每月要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是防火、防爆、防盗、防污染),保证消防器材有效,门锁窗户保险可靠,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
5、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安全条例,上述物品应有专用储藏室、专人负责保管发放,防止造成事故,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在进行有一定危险性的实验时,应有安全措施,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故障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实验。
7、实验人员(包括学生)在进行实验时,凡因违反实验室安全条例,违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按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经济赔偿。
8、实验室应设专人担任安全员,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实验室人员下班(或离开实验室)应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关闭电源、水源及门窗。
9、如果在上实验课的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工作人员要立即打开房门,有序组织学生撤离,成人随后离开,以生命至上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