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外国语学校饭堂管理制度
外国语学校饭堂管理制度
一、总体要求:
保持每天用餐质量,确保食材的干净、卫生,进货渠道合法,数量适中;饭堂就餐环境清洁无灰尘,无水迹,不打滑,厨房整洁,布局分区合理,符合卫生标准;饭堂窗户前门、后门和厨房后门门前的范围内做到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明显的污迹、积水等。
二、食品安全和食物留样、饭堂的具体工作分工、人员调配等均由厨师统一负责。
三、其制度详见各分类制度
a.留样制度:
1、留样有专人负责,建立食物留样记录。
2、留取当餐供应所有菜肴,每份留样不少于100克,有标签标明菜名,留样时间,置放规定位置,保存48小时。
3、配备专用留样冷藏柜。温度设置为摄氏0度一6度。
4、食品留样盛器采用带盖容器,每次留样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5、留样置放、相互间有一定距离,不叠放,避免留样食品相互间受感染。
6、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按有关规定处理。
b.食堂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的时间与健康检查的时间同期进行,并且每年复训一次,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除了卫生部门有组织的培训以外,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不定期地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卫生知识培训必须作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经常性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从而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c.冰箱化霜、消毒制度
1、冰箱卫生、消毒、化霜有专人管理操作;
2、专管人员每日须查看冰箱运转情况及温度是否正常并及时做好记录;
3、半月进行化霜、清洗、消毒一次,消毒操作程序如下:
⑴ 进行彻底化霜,清除冰霜;
⑵ 用洗洁精将冰箱内外彻底擦拭,清除污垢;
⑶ 再用清水擦洗干净;
⑷ 最后用1%含氯消毒液擦洗一次。
d.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卫生检查制度:
1、学校要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卫生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从业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3、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都不得参加接触食品工作。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5、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天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具做到“一刮、二洗、三过清、四消毒、五保洁。”
7、不购进、不加工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8、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9、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菜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10、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11、食堂要有防蝇、防鼠等措施,严防生物污染。
12、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13、要求食堂管理人员每日自查一次,管理小组每周检查一次,管理领导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