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门卫管理制度如下:
一、车辆管理
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校且不准停靠在校门口,可以停靠在校门外杨山路南侧;需进校车辆须经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内,同时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停放;运输工具或材料的工程车辆和携带物品外出者,应凭主管部门的批条可以进出校门。
二、学生出入大门规定
1、走读生早晨6:30后可以进入学校,下午5:40要离校;住校生周日下午3:00后可以进校,周五下午3:30要离校。
2、走读学生在上放学期间正常进出校门并必须着装学生校服(无校服者门卫要盘问登记反馈,否则不准进入学校)。
3、住校生从周日下午来校至周五下午离校期间,不准私出校门。
4、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生病等)出校门,必须凭班主任或值班领导的批条(批条由德育处统一制定,班主任统一领取),并在约定时间内按时返回学校。学生出校时,门卫收回出门证并予以登记。学生返校时,凭出门记载进入学校。
4、学生翻越围墙进出学校,一律按违纪进行处分。
三、学生家长来校看望学生有关规定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平时不接待来访者。家长需经邀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来访。家长主动来访需要经过被访者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来访。(门卫应验查家长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
2、住校生家长来校送衣物不得进入学校,需在门卫登记领取回执并由门卫负责通知学生领取。
3、周日下午3:00后住校生返校时,随同家长经门卫确认后可以进入校园。
4、周六周日因活动需要进校的学生或人员需主办者的说明同意后方可进校,否则不得入内。主办者要对准许进校的人员负责。
四、校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
1、校外人员因事来访的,经被访者同意后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入校园(门卫要检查入校人员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
2、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到校或形迹可疑者,门卫值班人员不得让其进入校园。如果外来人员强行入内,门卫值班人员要强行制止并及时报警,以防止意外发生,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3、学校受访对象接受校外人员来访,应在《来访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来访人员离校时,应将该表的《回执》交回门卫值班室。
4、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果因执行封闭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损害,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五、物品进出规定
1、学生及员工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出示有关部门出门证件。
2、外单位物品进入校内,严格验看送货单,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工程车辆出校门必须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经检验核实后方可放行。
六、违规的处理措施
1、学生违反上述规定,由门卫交德育处处理,德育处扣减班级考核分,并通报班主任,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2、门卫违反上述规定,除德育处批评教育外,还应按事业局考核规定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七、档案管理
门卫负责人要每月分类整理档案资料。相关表格要提前到德育处或校办领取。
全体师生要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防毒措施,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发现任何意外事故迹象,及时报告学校或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