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校电教软件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电教软件管理制度
一、教师根据教学要求,需用软件,必须办理借用手续。
二、教师在使用软件的过程中,要注意作用方法并妥善保管,用过之后,立即送回软件库。
三、凡由学校购买(或制作)的软件,统一由软件库保管,学校组织教师制作或虽由个人制作但属公用的软件,由软件库保管,教师个人制作个人使用的软件由个人保管。
四、电教软件只在校内使用,且仅供教育教学之用,外单位借用须经校长批准方可。
五、对所入库的各种资料,管理人员及时做好编目、分类、登记工作。
六、管理人员对教师归还的软件须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有损坏的软件按价赔偿。
七、教育教学软件均属学校财产,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对待管理工作要认真、细致、负责。
八、管理人员要保持软件库清洁卫生,注意防潮、防毒,设备软件等摆设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