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
一、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正确执行财务监督。
二、财会人员要贯彻执行《会计法》,严格执行财会人员岗位负责制。要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增强政策观念,提高觉悟水平,坚持原则,模范地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三、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努力贯彻“双增双节”方针。
四、坚持一支笔批款,一切开支由财务主管审批。
五、学校购置物品、设备,基建维修以及大型活动等支出,都要先报计划和预算,经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和实施,专项拨款要专款专用。
六、要加强现金管理,一切现金支出,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不许用白条子抵押现金,不准私人借款,不准私设小金库。一切收支都必须通过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办理。
七、建立健全各种帐目,严格审查票据,报销单据要有经手人,验收复核和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报销。
八、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对非安排不可的业务,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实行先申请后招待制度。否则,招待费自理。
九、要严格掌握和压缩旅差费开支。公出开会和办事人员携带定量现金,数量较大的要通过银行办理汇款,公出返回3天内报旅差费,超期开支扣回。
十、要严格执行专控商品及政府采购审批制度,不经审批一律不得购置或不予报销。
十一、财会人员要定期向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提出改革措施和节约节支建议,以便使国家资金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