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 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并签到,涉及到夜间施工的由项目经理安排人员轮班值守。工程开工后,除法定上班时间外,具体工作时间由项目经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出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工程部经理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员工休假及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两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三天以内工程部经理批准,四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项目经理休假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送公司行政部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在每天正常出勤下班,有加班的可以存假,待其本人有时间时公司给予调休。但需在本年度休完,如确实因为项目原因不能调休完的,公司在年底按所加班时间的50%给予相应的津贴,假期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工作人员因自身能力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享受存假。项目部加班人员要如实上报有效加班时间,不得谎报,工程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对加班的员工进行监督,经查谎报加班时间的员工将扣除已经累计的加班时间。
7、项目部人员可以因事因病请假。事假予以扣除当天工资,病假出示病假证明书不予扣除工资,项目部管理人员临时因事不能按时到岗的,必须在一小时内电话告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临时有事则需要向工程部经理电话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