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中学校门出入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制度:
1、出租车一律停靠在校门外指定位置;
2、确有必要进入校区的车辆(如上级部门前来视察,兄弟单位来访等),应由校长室或相关科室通知校警后从东大门进入校区;
3、食堂、超市运输车辆凭“清乐中学车辆出入证”从北大门进入校区;携带物品外出的,凭有关部门签发的“出门单”或通知出校门;
4、教职员工汽车凭“清乐中学车辆出入证”从东大门出入;
5、运输邮件的邮政局车辆允许从东大门进入校区,其它快递公司的车辆一律不允许进校;
6、不在上述规定之例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二、学生出入校门制度:
1、进校和离校必须凭校园卡且打卡后放行;
2、学生除周末离返校时间,可以凭校园卡出入外,其他时间不得随意出入;确有特殊事情需外出的,需凭年级批准的“请假本”出入;生病需外出就医的,需凭医务室盖章证明的“请假本”出入;长时请假的(隔夜)还需先到楼长室盖章确认后方可出入;因特殊情况需经常性出入校门的,需凭有政教处制定的“临时出入证”出入;
3、准假离校的学生出校时由校警收回“请假本”并打卡,返校时核对“请假本”并打卡;
4、周末申请留宿学生也凭“请假本”进出校门,请假外出必须于晚上18:30前返校,延迟返校的必须做好登记工作;
5、走读学生如忘带“临时出入证”,必须凭年级 或值日老师的证明出入。
三、来客登记和被访教职员工联系制度:
来客说明被访教职员工姓名及来由,经校警与被访教职员工联系确认在校,并凭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进行登记后,来客方可入校;外校学生入校探视学生的,原则上不允许进校。
四、家长出入校门制度:
家长或学生亲属可在:
●每周一至周五:11: 40-12:30,16:30-17:50,21:30-21:50(高三22:10);
●每周六至周日:11: 40-17:50,21:30-21:50(高三22: 10);
上述规定时间段内进入校区探视学生,但须凭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登记后方可进校,其它时间家长不得出入校门;规定时段外来校还需通过电话联系班主任或相关老师确认后,方可进入校园。
五 、教职员工出入制度:
教职工凭校卡出入校门,后勤员工凭“工作人员出入证”或新宇公司员工统一标牌出入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