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中学校门卫会客管理制度
市七中学校门卫会客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做好门卫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出门证在门卫办公等待家长到校接回家,学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出门证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传达室进行登记,经过与有关成员内线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传达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传达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4.会客结束,必须由会客教师在会客单上签字后交门卫存档。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3.实行上学期间只进不出,放学期间只出不进的制度。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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