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保证学生学习质量,提高学校是我家、宿舍是我家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创建和谐美好的校园,特制订以下细则:
1、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各项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生活教师管理,不服从管理者每人量化扣10分。
2、学生不得在楼道打声喧哗、熄灯后在不准说话、大闹、吃零食,违反者每人量化扣3分。
3、严禁从寝室窗户向下扔垃圾、泼脏水等,发现后每人量化扣3分,并给予警告处分。
4、严禁使用一切电器,熄灯后不准点蜡烛,严禁把易燃易爆品带入宿舍,一经发现每人量化扣3分,并给予警告处分。
5、住宿生不得损坏公寓内公共财物,一经发现每人量化扣3分,除照价赔偿外并给予警告处分。
6、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吸烟,违反者每人量化扣10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不能乱串楼层、宿舍,如有发现每人量化扣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8、住宿生不得将非住宿人员(包括其父母)带入公寓楼留宿,如有违反每人量化扣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9、严禁携带手机除扣除相应量化外并给予纪律处分。
10、住宿生要妥善保管好私人物品,公寓楼不准存放现金、贵重物品,否则丢失后果自负。
公寓楼内有下列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1、不服从教师、干事、生活教师管教,并与教师发生顶撞两次以上的。
2、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屡教不改者。
3、私拿别人物品或钱财的。
4、私自留宿校外人员的。
5、在宿舍赌博的。
6、夜不归宿、私自溜出宿舍外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