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人员管理制度
养猪场人员管理制度
1、凡入场的人员,无论是进入生产区或生活区,一律从指定通道严格消毒后入内。
2、外来人员禁止进入生产区,谢绝参观。若生产或业务必需,须经场长同意,并参照生产人员入场时的消毒程序消毒后方可入场。
3、所有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并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饲养人员除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窜舍,工具不得互相借用。
4、任何人不准带饭入场,更不能将生肉及含肉制品的食物带入场内,场内职工和食堂均不得从市场购进生肉。
5、饲养员和技术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患有相关人畜共患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饲养管理工作。
6、场内兽医技术人员不准对外从事诊疗活动,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配种工作。
7、工作人员应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每日的工作任务并做好相应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