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保卫综合管理制度五
公司安全保卫综合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以“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为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第二章影响安全的因素
第三条领导者的责任。(略)
第四条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如:
1.生产设备、仪器的防护、保险及信号等装置缺乏或不良;
2.设备、仪器、工具及附件或材料等有缺陷;车间或班组无总电源、总气阀;
3.生产工艺本身缺乏充分的安全保障,工艺规程有缺陷;
4.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不合理;
5.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缺乏或不良;
6.事故隐患未暴露或还未被发现等。
第五条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1.工作地通道不好,材料、半成品、成品混堆,工作场所过分拥挤或布置不当,地面不平,有障碍物存在或地面过滑。
2.厂房或车间平面或立体布置不合理,未提供紧急出口,或出口不足。
3.工作地光线不足或光线太强,可能由视觉失误引起动作失措。
4.工作地有超标准噪声,引起员工情绪烦躁,无法安心工作;温度、湿度、空气清洁度不符合标准。
5.有毒、有害物品在班组超定额存放或保管不当,无急救或保险措施。
6.厂房年久失修,厂区污染严重等。
第六条个人的责任
1.未很好地学习操作方法、技巧和规程,未按规程操作或工作技术不熟练;
2.未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使用不适当;
3.生产时注意力不集中或情绪不稳定;
4.工作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工作时闲谈或不认真;
5.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打闹、嬉戏;
6.没有注意劳逸结合,过度疲劳,长期加班,精力不集中;
7.工作中互相配合不好;
8.不执行岗位责任制,串岗、漏岗。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等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器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4.专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线辐射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的技能训练。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
1.三级教育: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占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2.特殊工种教育:针对工种工作的特殊性及容易涉及的安全问题,进行有针对性、预防性的教育。
3.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底会、事故现场会、班组园地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第四章安全技术知识
第九条防爆的知识
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加强管理,消灭跑、冒、滴、漏,避免可燃物漏入空气而达到爆炸限度。
2.防止产生火花。防爆区的电机、照明应采用防爆型;避免因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负荷或过热而产生或着火;正确铺设避雷装置;抢修照明采用安全灯;避免机械性撞击。
3.防止产生静电。工作人员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4.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严禁在生产区吸烟,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5.配备安全装置。如装报警器,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有些设备和管道上可安装防爆板。安全装置要按规定维护核对,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防火的知识
1.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大宗燃料应按品种堆放,不得混入硫化物和其他杂质;对酒精、丙酮、油类、甲醇、油漆等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术措施,设计建筑物和选用设备应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油库和油缸周围应设置防火墙等。
3.配备消防设施,厂区要按规定配备消火栓、消防水源、消防车等。生产车间应配备必须消防用具,如沙箱、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等器材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既要组织专业消防队也要建立群众性防火灭火义务消防队伍,并通过学习和实地演习,提高灭火技能。
第十一条预防触电的知识
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1.各类电器设备,包括电焊机、照明、家用电器等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
2.电器设备要定期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待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3.健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4.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
5.组织职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
第五章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事故处理是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采取措施及处分有关单位和人员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第十三条职工伤亡的范围
职工伤亡事故的性质,按与生产的关系程度分为因工伤亡和非因工伤亡两类,其中属于因公伤亡的事故包括:
1.职工在工作
和和生产过程中的伤亡;
2.职工为了工作和生产而发生的伤亡;
3.由于设备和劳动条件不良引起的伤亡(含不在工作岗位);
4.在厂区内因运输工具造成的伤亡;
5.在生产区域外因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或在其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发生的伤亡等。
这些因工伤亡事故范围,只涉及统计分析问题,不作为劳动保险的依据。
第十四条伤亡事故的分类
根据负伤程度的不同,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多人伤亡事故四种。
轻伤事故:受伤后歇工一天的事故。
重伤事故:受伤后要经较长时间医治、受伤致残、造成有后遗症的事故。
死亡事故:事故发生的当时死亡,或抢救和较长时间医治无效死亡的事故。
多人伤亡事故:指同时伤亡三人或三人以上的事故。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处理失当,一般按如下顺序处理:
1.首先切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
3.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4.及时报告和呼唤援助的同时抢移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
5.采取灭火、堵水、导流、防爆、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6.事故被终止时后,要保护好现场。
第十六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出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班组的责任是协助有关部门或人员,搞好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六章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十八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第十九条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1.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作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检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检查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控制机构的完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