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公司原辅料管理制度
金属制品公司原辅料管理制度
一、原辅料的采购:
1.对符合国家标准或公司订标准、质量稳定、信誉良好的生产公司,经审查后可作为主要供应单位。
2.供应单位一经选定,尽可能减少变更,需变更时,经本公司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3.经常了解供应单位的产品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二、原辅料的管理:
1.原辅料初检、编号、请检
1.1原辅料进公司,由仓库保管员按购物凭证或合同协议核对后,检查包装是否破损,标签是否完好,与货物是否一致等,凡不符合要求,应予拒收。
1.2进公司原辅料,在仓库先统一编号。按要求放置指定区,并挂置待检标识牌。
1.3仓库保管员按原辅料进公司顺序,填写进公司原辅料总帐。
2、原辅料检验
2.1工程部接到原辅料请验单后,派专人按抽样方法取样。
2.2根据检验结果,工程部向仓库送交检验报告单,并根据检验结果发放合格证或不合格证。
3.原辅料入库:
3.1仓库保管员根据检验结果,取下待验牌,在货物处逐件贴上合格证或不合格证,按区域放置,以防混用。
3.2不合格原辅料要隔离存放,按不合格原辅料处理程序交采购业务部处理,并建立台帐记录。
3.3原辅料存放区应保持整洁。
3.4原辅料堆放要货行间必须留有一定距离,并执行先进先出的发料顺序。
4.原辅料发放
4.1生产车间投料员按生产需要填写领料单交仓库备料。
4.2仓库送料员按规定要求称量计量,并填写称量记录。
4.3仓库送料员与仓库保管员核对实物后,把原辅料送到车间指定地点,码放整齐,由车间投料员点收。发料、送料、领料人均应在出仓单上签名。
4.4每次发送料后,仓库保管员要在库存货位卡和台帐上填写货物去向、结存情况。
4.5不合格原辅料不得发放使用,易变质的原辅料及贮存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原辅料,必须抽样复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批准审核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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