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销售情报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销售情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部门情报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整个营销系统。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三条报告义务
置业顾问、销售经理对顾客情况、销售状况、广告效果、市场情况的各项目应不断地注意并向上司报告。
第四条情报汇报的种类及方法
(一)日常报告:口头报告。
(二)定期报告:书面报告。依照《销售日报表》、《销售周报》、《来访客户分析》、《成交客户分析》、《市场跟踪报告》。
第五条情报的具体内容
(一)销售日报表:每天的来访客户量、电话咨询数量、销售单位、销售面积、销售金额、客户来访渠道、购房首选因素
(二)销售周报:本周来访客户量、累计电话量、客户来访渠道、销售金额、销售套数、销售面积、广告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改进建议
(三)来访客户分析:客户的年龄、职业、学历、家庭情况、目前居住情况、购房目的、购房渠道、考虑因素、对项目的建议等
(四)成交客户分析:同上
(五)市场月报:本市销售状况、本区域销售状况、竞争楼盘销售情况、广告投放情况、楼盘的促销活动
第六条报告书于每月底向营销部总监提示,营销部总监第2天向总经理提示。
第七条情报档案管理
销售文员负责对情报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将各种情报按类别汇编成册。
第八条保密制度
营销部每位员工有对情报保密的义务,不得将公司的销售机密向外界泄露。泄密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受到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职等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营销部。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