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566范文网 > 企业管理 > 管理制度 > 公司管理制度

房地产发展公司营销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3

房地产发展公司营销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房地产发展公司营销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营销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营销奖金分配的管理,明确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整个营销系统。

第二章案场奖金发放方案

第三条 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销售奖金的提成比例。

'星雨华府'案场销售提成发放方案:

1,销售人员提成比例

①每月完成销售任务者,按当月销售金额万分之十二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②每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者,按当月销售金额万分之十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2,案场主管按当月项目销售总金额的万分之六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3,案场经理按当月项目销售总金额的万分之八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第三章销售奖金计算标准

第四条 各销售人员本月末最后一天下班前交足定金的总套数为本销售员当月成交套数(或按当月成交套数对应的销售总金额结算当月任务量)。

第五条 每月销售任务量在上月最后一天由案场经理在例会上宣布。

第四章销售奖金发放按实际回款速度发放

第六条 按本月末最后一天下班前到实际帐金额结算当月奖金发放金额。

第七条 销售人员每月奖金发放时,留存当月奖金总额的5%,待项目结束后一次性发放销售人员。

第八条 案场主管、案场经理的奖金发放同销售人员。

第五章 留存发放或扣除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本项目销售率达到总销金额的90%视同销售完毕,发放销售留存。

第十条 销售人员在项目销售中途因自身原因辞职者留存全部扣除,不予发放,但因患病不能正常工作的除外。(需有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据证明)

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除名者,留存全部扣除,不予发放。

第十二条 因公司经营需要缩减编制,正常裁员者,留存在7日内发放。

第十三条 销售人员在工作期间若有重大违规事项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留存根据实际情况相应的扣除,并酌情扣除销售提成。

第六章 部门奖金的标准

第十四条 部门奖金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占其销售业绩的0.1‰~0.2‰。

第七章部门奖金的组成

第十五条 部门奖金分为部门活动基金、部门奖励基金和个人业绩奖金三部分。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奖项比例主要适用范围

部门活动基金5%用于部门集体活动支出

部门奖励基金10%用于奖励工作表现、业务技能优秀或为部门工

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部门经理不参与)

个人业绩奖金85%用于奖励个人业绩的奖金

第八章部门奖金分配比例

第十六条 个人业绩奖金根据部门成员具体分工进行分配。奖金分配的比例范围如下:(基数为部门总奖金额)

序号岗位比例

1部门经理20%-35%

2案场经理、案场主管20%-30%

3主案企划、主案平面20%-30%

4企划专员15%-20%

5销售人员、销售文员10%-15%

注:① 营销部门个人业绩奖金总比例为85%;

② 奖金分配的具体比例根据岗位分工及工作量而定;

③ 如项目操作过程中,人员发生变化(或分工发生变化),奖金分配比例也随之改变,具体比例由部门经理拟定,经分管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九章部门奖金发放时间

第十七条 个人业绩奖金在公司实现阶段性回款的前提下,原则上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奖金的核算及发放工作。

第十八条 个人业绩奖金预留5%在年终集中发放,若员工在奖金发放之前出现辞职、离职或辞退等情况,不再享受任何业绩奖金,其个人业绩奖金预留部分纳入部门奖励基金。

附:营销部个人业绩奖金发放流程

第十九条 部门奖励基金分季度发放和年终发放两种方式,其中季度和年终各占50%,部门奖励基金的发放对象为表现优秀的员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具体奖项设立及发放由部门经理提出方案,报分管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附:营销部奖励基金发放流程

第二十条 自2007年4月28日起,营销部奖金分配均按此管理制度执行。

附1:营销部奖金分配方案申报流程

附2:营销部个人业绩奖金发放流程

附3:营销部奖励基金发放流程

房地产发展公司营销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营销奖金分配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营销奖金分配的管理,明确责任,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整个营销系统。第二章案场奖…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推荐专题

相关房地产发展公司营销奖金分配信息

  • 房地产发展公司营销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 房地产发展公司营销奖金分配管理制度83人关注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营销奖金分配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营销奖金分配的管理,明确责任,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整个营销系统。第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