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办公设施管理制度2
公司办公设施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 电脑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我司计算机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计算机更好的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电脑由公司统一配置并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允许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2、电脑硬件及其配件添置应列出清单报综合办公室,在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进行添置。
3、电脑操作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1)电脑的开、关机应按正常程序操作,因非法操作而使电脑不能正常使用的,修理费用由该部门负责;
(2)窗口电脑软件的安装与删除应在公司管理员的许可下进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允许擅自增添或删除电脑硬盘内的数据程序;
(3)电脑操作员应在每周及时进行杀毒软件的升级;应按数据库程序的要求每天录入待办数据,如电脑故障则利用相邻部门电脑操作;
(4)不允许随意使用外来软盘、u盘或硬盘,确需使用的,应先进行病毒监测;
(5)禁止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内容
5、电脑发生故障应尽快通知公司管理员及时解决,不允许私自打开电脑主机箱操作。
6、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电脑,爱护电脑并注意保持电脑清洁卫生。
7、电脑操作员在正确关机并完全关掉电源后,关好门窗方可下班离开。
8、因操作人员疏忽或操作失误给工作带来影响但经努力可以挽回的,对其批评教育;因操作人员故意违反上述规定并使工作或财产蒙受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9、无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人员,凡与本办公室无关人员,严禁上机操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工作人员不得将保密文件资料上网共享。
10、计算机周围应保持干燥,不应把装水的容器放于桌上。注意计算机用电安全和防火、防潮,做好办公室卫生清洁工作,确保计算机有一个安全的运行环境。操作电脑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运行,不用力敲打键盘和随意开关电源。
第二条 其他办公设施的管理
1、工作人员要自觉爱护各项设施,不得人为故意损害公物。
2、工作人员工作中要按规定程序操作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设施。
3、各工作人员的办公设施由个人自行管理,无正当原因造成损害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
4、所有的办公设施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需要更换和添置必须经办公室批准。
5、下班时要关闭好电灯、空调、门窗,整理、放置好各自桌上的物品。
第2篇 分公司办公设施用品管理领用制度
房地产分公司办公设施、用品管理领用制度
目的
为使公司办公用品采购经济化、领用合理化、保管安全化、管理制度化,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办公设施、用品范围及分类
(一)办公设施用品分为办公设施、办公文具、办公器材三类。办公设施类:包括办公桌椅、沙发、茶几、文件柜(箱)、吸尘器、冰柜、饮水机、打卡机、纸篓等;办公文具类:包括办公消耗品铅笔、胶水、胶带、浆糊、大头针、图钉、曲别针、橡皮、复写纸、各类用纸、标签、订书钉、油笔、签字笔、修整液以及办公管理用品电脑软盘、剪刀、美工刀、订书器、打孔机、算盘、计算器、钢笔、笔筒、打码机、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印泥、打印台、文件夹等两类。办公器材类:包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台灯、电话机、照相机、摄象机等。
(二)办公设施用品领用规定:类别领用类型使用要求规定消耗用品个人领用个人使用保管,属于消耗用品,行政部负责把握总量控制即可,各部门需节约使用。办公管理用品部门领用领用人保管,列入物品移交范围,如损坏,应以旧换新;遗失则由领用人或部门负责人赔偿办公设施器材部门领用部门负责人为保管责任人,列入设施检查范围办公设施、用品管理部门
办公设施用品管理责任部门为行政人事部,附属部门为财务预算部。办公设施、用品采购与保管领用
1、办公设施用品由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并随时建立办“办公设施用品登记统计明细台帐”(一式二份,部门一份存档,一份送财务预算部登记入帐。)
2、凡添置或领用设施、器材类办公用品,需提前三天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注明用途、部门及使用功能要求。
3、由个人使用的要填写个人物品保管卡,由部门共同使用的要填写财产登记卡,由财务预算部负责建立资产或易耗品卡片。临时借用或停止使用的要及时返换或交回行政部。
4、个人或部门申请领用或申请购置时,属于消耗用品、管理用品类的由行政部负责批准即可领用,但需按月度部门费用计划内控制领用,领用人需在保管台帐上签字说明;属于办公设施、器材类的,领用人或申请部门需报行政部审批后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或领用,并履行相应的领用手续。
(见附表办公设施用品领用申请表)
办公设施用品领用申请表
申领人:最近一次领用时间:使用类别:个人()部门()所在部门:物品设施类别:消耗品(),设施器材(),管理用品()物品设施名称:单价数量总价核准数申领说明: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人事部核准:主管经办人:总经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