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集团保安管理制度
z集团保安管理制度
1.集团为了加强保安工作管理,使保安人员执勤执行任务有所据;特制定本制度。
2.保安人员必须遵守集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集团荣誉和威信。
3.保安人员执勤每天实行12或者24小时倒班制,具体各班服勤时间由各单位行政部门自行制定并公布实施。
4.保安人员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4.1工厂、商场、办公区等集团场所的各类事故(事件)预防,并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巡逻事项。
4.2员工下班后负责单位钥匙的保管工作。
4.3全面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各类应急预案要求。
4.4负责进出单位的外来客人及员工的管理、联络登记事项。
4.5进出单位车辆、物品的管理、查验及放行。
4.6协助单位维持正常工作秩序;完成防火防盗等安全消防保卫监督检查工作。
4.7负责完成个人负责区域内的各项工作。
4.8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5.保安人员除前款各项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守则:
5.1工作应谨言慎行,执行公务时态度和蔼端正不卑不亢;服从上级命令,秉公执法,不徇私枉法。
5.2执勤时应统一着装、端正仪容,各种配备齐全完好。
5.3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惕,遇有突发事故(事件)时,应临危不乱发挥团队精神,果断敏捷,做好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5.4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有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现象。
5.5应熟知本单位的水、电控制阀门、开关位置及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等,防止遇事慌乱束手无策。
5.6应管制入厂人、物、车,对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公用需料外,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携入。
5.7应按规定进行按时巡逻监督检查;工厂、商场等各处,办公室、厂房、门窗、水电等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是否有闲杂人等人员逗留。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单位部门进行处罚。
5.8单位下班后,重要部位的钥匙交由办公区保安负责,以备巡查使用。员工加班或因事需进入办公室时,要求其详细填写“员工下班后出入办公区域登记表”。
5.9交接班时,应将当班执勤情况等记入“员工值班记录表”,遗留问题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每月月末报至行政部门核阅。
6.人员管制相关规定
6.1指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辖区正常工作秩序。
6.2严格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出入门的管理。
6.3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离厂时(工作除外),须持审批手续离厂。
6.4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6.5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入厂应在保安室办理入厂手续,并联络有关部门接待。非经厂、部门人员接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厂区。
6.6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入工厂者,应对照行政部门所列名单,核对无误后,在保安室登记入厂。
7.物品管制相关规定
7.1物品出厂时应凭“a&v出门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签认后的“a&v出门证”按顺序及类别进行装订保管。
7.2各厂商交货时所携带其他厂商物品,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a&v值班记录表”中,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给予放行。
7.3离厂外来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按下列程序处理:
7.3.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时间、地点。
7.3.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所携带物品的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7.3.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行政部门处理。
7.4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厂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7.4.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行政部门开具的“a&v出门证”方可放行。
7.4.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7.5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部门主管所示处理。
7.6同仁进入工厂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产品,工厂相关人员如因业务需要,经行政部门开具证明单(注明品种、型号等)后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应凭主管部门开具的“a&v出门证”,经查无误后放行。
7.7员工出厂区时对其包裹主要检查的内容包括:
7.7.1生产车间物品。如:线轴、布片、粘条、拉链、纽扣、肩垫、袖衫条、腰衬、成装等。
7.7.2办公、后勤、辅助等物品。如:电脑附件、打印纸、电话机、文件夹等;公用书籍、资料、画册等(已办理借阅手续的须在门卫《小件物品出入登记表》上登记);维修、裁断工、打板师、司炉工、电工等作业工具;各类调味品、主副食品、餐具等;洗涤、卫生等日常用品。
8.车辆管制相关规定
8.1外来车辆进入工厂,需按下列规定办理:
8.1.1随车人员按本制度6.5条款规定事项办理。
8.1.2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
8.1.3一般接洽业务检查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等人员所乘车辆,保安应指定停车位置。
8.1.4库管员下班后,遇有外来取送货车辆欲进入厂区,必须先请示其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并进行登记。
8.2所有进出车辆应一律接受检查。尤其应注意进厂车辆是否载有违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a&v出门证”,经核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8.3集团及所属各单位车辆携带物品出入、停放等,亦应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9.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理
9.1发现盗窃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9.2保安人员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应熟练掌握安全消防设备器材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对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处理突发事故(事件)时应镇静,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用最有效的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理:
9.2.1根据判断尚可消除时,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并报告行政部门
及相关部门,同时保护好现场。
9.2.2判断无法消除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119或110或120等)、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9.3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突发事故(事件)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会波及本单位等情况,迅速通报行政领导。
10.保安工作考核与奖惩
10.1经月考核完成下列要求者,计发全额奖金:
10.1.1月累计出勤,无任合迟到、早退情况者。
10.1.2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不营私舞弊,能够按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者。
10.1.3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工作,按时完成任务者。
10.1.4工作积极主动,提出合理、良好的建议经实施后确有成效者。
10.1.5参加各项社会活动为公司争取荣誉者。
10.2 凡保安人员,均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10.2.1一次扣罚奖金50%。
10.2.2二次扣罚奖金100%。
10.2.3三次取消职务津贴。
10.2.4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处理。
10.3奖惩工作参照《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10.3 .1保安人员工作表现突出、制止各类事故(事件)发生有功、对单位贡献显著者,可视具体情况给予特殊奖励。
10.3.2由于保安工作不到位,致使各类事故(事件)发生的,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附则
11.1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相关管理制度具体条款执行。
11.2集团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1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某某集团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某集团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保安人员管理。
3. 工作守则
3.1 保安人员为公司的形象代表,必须做到:
3.1.1 精神饱满。
3.1.2 纪律严明。
3.1.3 礼貌待人。
3.1.4 反应迅速。
3.2 主要任务
3.2.1 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3.2.2 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2.3 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
4. 职责
4.1 保安队长(保安主任)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保安的管理、训练的监督和考核。
4.2 保安队长职责
4.2.1 负责对公司所有保安的管理、督导训练及考核。
4.2.2 负责检查保安值班日志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3 负责不定时进行查岗和晚上不定时查夜,及时纠正保安人员违纪行为。
4.2.4 负责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制定保安值班及休假表。
4.2.5 负责每日巡查工厂纪律、卫生、安全、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是否完好。
4.2.6 定期组织保安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军训和消防训练。
4.2.7 突发事件的处理(火灾、偷盗、打架、员工急病等)及与消防、治安联防单位联系。
4.2.8 警报系统、消防设施的保养、检查、申购和验收。
4.2.9 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的任务。
4.3 保安班长(副班长)职责
4.3.1 负责本班人员的岗位安排,带领本班人员完成好厂区的治安保卫任务,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3.2 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情况清楚、物品齐全,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主管。
4.3.3 当班期间,要详细记录当班工作情况和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到交接班记录字迹清楚,内容明确。
4.3.4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违章、违纪行为要敢于批评、纠正,并上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处理。
4.3.5 发现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不得拖延或隐瞒。
4.3.6 认真处理当班期间发生的安全保卫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对经过努力仍无法处理的情况要及时请示上级,重要情况要写出情况报告。
4.3.7 遇有紧急事件时要及时带领保安人员赶到现场,根据具体情况做好组织指挥工作,妥善处理。
4.3.8 每日上岗前应检查本班组保安人员的着装整洁情况,器材设备使用情况,对保卫器材设备没检查而交接的班组,接后责任由接班人承担。
4.3.9 按规定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训练、考核,并做好记录。
4.3.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4 保安员职责
4.4.1 维护厂区秩序,制止员工违纪或暴力行为。
4.4.2 维护厂区人员及财物的安全,预防各种灾害事件的发生。
4.4.3 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后,有礼貌地进行登记,并为来宾进行带路。
4.4.4 对外来车辆出入厂区进行检查登记,车辆外出凭《物资放行条》放行。
4.4.5 对出入厂区的员工凭厂证出入,对可疑人员进行检查。
4.4.6 维持员工上下班打卡秩序,检查是否有代打卡现象。
4.4.7 任何人员携带物资出厂都须凭《物资放行条》或《行李放行条》放行。
4.4.8 值班时,应着制服,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通信联络。
4.4.9 不定时对厂区进行巡逻。
4.4.10 公司信件及报刊的签收和送达。
4.4.11 维护宿舍及餐厅秩序,制止员工违纪行为。
4.4.12 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付的工作任务。
4.5 大门保安工作细则
4.5.1 负责检查、核实出入厂区员工厂证,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厂区。
4.5.2 负责大门及办公楼区域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4.5.3 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换证、检查物品并登记,收取物品放行条,为客人指路等工作。
4.5.4 负责控制、管理进入厂区外来车辆,做好车辆出入的登记、检查、发证、收取放行条等工作。
4.5.5 监督员工上下班出入及打卡秩序,做好考勤打卡监督工作。
4.5.6 监督员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行政部处理。
4.5.7 负责本岗位区域卫生的清洁工作。
4.5.8 负责监视门岗消防火警显示屏显示情况,发现火警信号及时通知安全主任、保安队长、班长等人同时通知相关保安人员赶到现场。
4.5.9 负责大门区域、办公楼公共照明灯开关。
4.5.10 配合班长做好上下班时的交接工作,并支持、协助其他岗位履行职责。
4.5.11 正确记录值班情况和事件处理记录,及时处理本岗位能力所及的事项。
4.5.12 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4.6 巡逻岗保安工作细则
4.6.1 按规定的路线在规定的时段对固定巡逻点进行巡逻,做好巡逻点签到记录和值班记录。
4.6.2 提高警惕,对可疑人物实施监视、控制、检查,对严重性的突发事件、事故进行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4.6.3 发现火警或接到火警指令,要沉着冷静,迅速赶赴现场补救,事后查明原因进行汇报。
4.6.4 中班和夜班巡逻保安应加强对办公楼、仓库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制止并上报处理。
4.6.5 对所有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防火门、标记等进行检查,确保设施的完整和安全。
4.6.6 监督各岗位员工做好防火、防盗安全防范工作。
4.6.7 检查和监督员工劳动纪律、着装、配戴安全防护、遵守生产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员工,给予纠正,并上报行政人事部处理。
4.6.8
检查外围墙、玻璃窗、门是否完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4.6.9 检查生产工具,清洁工具,设备维修工具有没按定点位置存放,摆放是否整齐;厂区及车间清洁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处理。
4.6.10 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5.值班规定
5.1 各岗位保安员必须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5.2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遇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贵宾出入应敬礼。
5.3 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岗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5.4 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监守自盗。
5.5 值班保安应文明值勤,不得骂人、讲脏话、随意动手打人。
5.6 加强对厂区、宿舍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队长处理。
6. 门禁制度
6.1人员出入管理
6.1.1 公司员工进出厂区或宿舍应佩戴厂证,对未戴厂证者,保安应予以纠正,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记下其姓名、部门、交行政人事部处理。
6.1.2 对员工着装(工衣、工鞋、厂牌等)是否整齐进行监督;员工出入须佩戴厂牌。
6.1.3 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除经证实为加班人员外,应婉拒其进入公司,并应将进入人员及进出时间记录在保安值班日志上。
6.1.4 员工上班时间离开厂区应持部门主管核准的《外出单》,无《外出单》保安有权限制其外出(特殊情况应向保安解释清楚并备案)。
6.1.5 员工在厂区和宿舍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进入厂区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6.1.6 公司员工及离职人员所携带物品,保安应凭核准后的《行李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公司物品出厂。
6.1.7 外来人员因公入厂,保安应先帮其联络,证得受访人同意,并持有效证件登记后,发放《访客证》进入,离开时换回自己的证件。
6.1.8 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在厂大门口处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6.1.9 探访人员(限员工直系亲属)进入厂区,必须有行政人事部核准,押有效证件于保安室,并有员工到大门口接待方可进入宿舍,但必须在晚上九点前离开,不得擅自留宿外人员,异性客人不可带到宿舍。
6.1.10 供应商驻厂人员必须办理临时工作证,凭临时工作证出入。
6.2 车辆出入管理
6.2.1 本公司所有车辆外出,须持行政人事部签核的《派车单》交大门保安处登记。
6.2.2 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应在保安室进行登记,值班保安必须询问并登记客人来意,访客人数,车上所载物品及数量,填写《访客单》,发放《访客证》。
6.2.3 所有车辆进入厂区或宿舍区后,均应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进入厂区大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出入;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进入厂区时限速15公里内行驶。
6.2.4 所有车辆出厂时,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出厂应有相关部门经理或授权人签署的《物资放行条》,值班保安应将该车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物资放行条》进行仔细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6.3 物品进出管理
6.3.1 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区和宿舍区时,须自觉接受保安检查与登记。
6.3.2 携带物料、工具、加工零件、样板等出厂,须有部门经理在放行条写明名称、型号、数量,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6.3.3 厂商来厂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收货。
6.3.4 提交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代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6.3.5 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工作人员加以确认。
6.3.6 驻厂供应商或设备安装厂商入厂前应向本公司提供设备和材料清单,人员名单,所有物资出厂必须
经过公司总经理签名放行(或总经理授权人签名),保安应核对无误后放行。
7. 突发事件处理
7.1 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或主管领导汇报,如遇台风警报,保安人员应准备工作。
7.2 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联络,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报警电话,处理完事件后,应事件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值班日志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7.3 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保安应及时劝阻,制止事态的发展。本厂员工与外厂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保安队长处理。
7.4 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事故应立即通知安全主任和行政部经理,以便安排车辆及时送医院治疗。
8. 工作交接
8.1 提前十分钟到岗接班,详细了解上班值班情况。
8.2 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所要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8.3 检查来访人员登记表情况。
8.4 所有保安用品(如对讲机、电筒、警棍)交接应当面点清,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在保安交接班记录本
上。
8.5 值班保安应把本班特别注意事项记录在保安交接班本上,交接班时要交待清楚当班须注意事项。
8.6 上级规定或指示的事项。
9. 保安训练
9.1 工作职责训练(队长培训、人事行政部考核)
9.1.1 保安工作职责。
9.1.2 工作流程。
9.1.3 工作表单。
9.1.4 厂区建筑分布图。
9.2管理办法训练(队长培训、人事行政部考核)
9.2.1 门禁管理规定。
9.2.2 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9.2.3 礼仪规范。
9.2.4 消防器材分布图。
9.2.5 消防器材、防盗报警装置的使用与维护。
9.3 体能训练(保安队长培训、人事行政部考核)
9.3.1 队列操练。
9.3.2 拳术、散打。
9.3.3 耐力、体力运动。
9.4 训练周期
9.4.1 每周一次例会。
9.4.2 每周一次
队列训练或体力训练。
9.4.3 每月一次消防训练。
10. 以上有关条款,未能涵盖所有情况。具体情况将视个别情节轻重,若保安员的行为影响公司形象或导致经济损失,将根据《员工手册》处罚或赔偿。
11.记录表单
11.1 厂车出入登记表
11.2 外出条
11.3 外来车辆登记表
11.4 会客单
11.5 安全卫生检查表
11.6 行李放行条
11.7 来访人员登记表
11.8 物资放行条
11.9 保安值班日志
第3篇 z集团公司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xx集团公司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1.集团为了加强保安工作管理,使保安人员执勤执行任务有所据;特制定本制度。
2.保安人员必须遵守集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集团荣誉和威信。
3.保安人员执勤每天实行12或者24小时倒班制,具体各班服勤时间由各单位行政部门自行制定并公布实施。
4.保安人员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4.1工厂、商场、办公区等集团场所的各类事故(事件)预防,并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巡逻事项。
4.2员工下班后负责单位钥匙的保管工作。
4.3全面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各类应急预案要求。
4.4负责进出单位的外来客人及员工的管理、联络登记事项。
4.5进出单位车辆、物品的管理、查验及放行。
4.6协助单位维持正常工作秩序;完成防火防盗等安全消防保卫监督检查工作。
4.7负责完成个人负责区域内的各项工作。
4.8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5.保安人员除前款各项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守则:
5.1工作应谨言慎行,执行公务时态度和蔼端正不卑不亢;服从上级命令,秉公执法,不徇私枉法。
5.2执勤时应统一着装、端正仪容,各种配备齐全完好。
5.3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惕,遇有突发事故(事件)时,应临危不乱发挥团队精神,果断敏捷,做好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5.4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有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现象。
5.5应熟知本单位的水、电控制阀门、开关位置及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等,防止遇事慌乱束手无策。
5.6应管制入厂人、物、车,对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公用需料外,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携入。
5.7应按规定进行按时巡逻监督检查;工厂、商场等各处,办公室、厂房、门窗、水电等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是否有闲杂人等人员逗留。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单位部门进行处罚。
5.8单位下班后,重要部位的钥匙交由办公区保安负责,以备巡查使用。员工加班或因事需进入办公室时,要求其详细填写'a&v员工下班后出入办公区域登记表'。
5.9交接班时,应将当班执勤情况等记入'a&v员工值班记录表',遗留问题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每月月末报至行政部门核阅。
6.人员管制相关规定
6.1指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辖区正常工作秩序。
6.2严格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出入门的管理。
6.3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离厂时(工作除外),须持审批手续离厂。
6.4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6.5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入厂应在保安室办理入厂手续,并联络有关部门接待。非经厂、部门人员接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厂区。
6.6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入工厂者,应对照行政部门所列名单,核对无误后,在保安室登记入厂。
7.物品管制相关规定
7.1物品出厂时应凭'a&v出门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签认后的'a&v出门证'按顺序及类别进行装订保管。
7.2各厂商交货时所携带其他厂商物品,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a&v值班记录表'中,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给予放行。
7.3离厂外来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按下列程序处理:
7.3.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时间、地点。
7.3.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所携带物品的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7.3.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行政部门处理。
7.4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厂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7.4.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行政部门开具的'a&v出门证'方可放行。
7.4.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7.5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部门主管所示处理。
7.6同仁进入工厂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产品,工厂相关人员如因业务需要,经行政部门开具证明单(注明品种、型号等)后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应凭主管部门开具的'a&v出门证',经查无误后放行。
7.7员工出厂区时对其包裹主要检查的内容包括:
7.7.1生产车间物品。如:线轴、布片、粘条、拉链、纽扣、肩垫、袖衫条、腰衬、成装等。
7.7.2办公、后勤、辅助等物品。如:电脑附件、打印纸、电话机、文件夹等;公用书籍、资料、画册等(已办理借阅手续的须在门卫《小件物品出入登记表》上登记);维修、裁断工、打板师、司炉工、电工等作业工具;各类调味品、主副食品、餐具等;洗涤、卫生等日常用品。
8.车辆管制相关规定
8.1外来车辆进入工厂,需按下列规定办理:
8.1.1随车人员按本制度6.5条款规定事项办理。
8.1.2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
8.1.3一般接洽业务检查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等人员所乘车辆,保安应指定停车位置。
8.1.4库管员下班后,遇有外来取送货车辆欲进入厂区,必须先请示其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并进行登记。
8.2所有进出车辆应一律接受检查。尤其应注意进厂车辆是否载有违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a&v出门证',经核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8.3集团及所属各单位车辆携带物品出入、停放等,亦应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9.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理
9.1发现盗窃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9.2保安人员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应熟练掌握安全消防设备器材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对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处理突发事故(事件)时应镇静,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用最有效的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理:
9.2.1根据判断尚可消除时,
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并报告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同时保护好现场。
9.2.2判断无法消除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119或110或120等)、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9.3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突发事故(事件)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会波及本单位等情况,迅速通报行政领导。
10.保安工作考核与奖惩
10.1经月考核完成下列要求者,计发全额奖金:
10.1.1月累计出勤,无任合迟到、早退情况者。
10.1.2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不营私舞弊,能够按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者。
10.1.3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工作,按时完成任务者。
10.1.4工作积极主动,提出合理、良好的建议经实施后确有成效者。
10.1.5参加各项社会活动为公司争取荣誉者。
10.2 凡保安人员,均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10.2.1一次扣罚奖金50%。
10.2.2二次扣罚奖金100%。
10.2.3三次取消职务津贴。
10.2.4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处理。
10.3奖惩工作参照《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10.3 .1保安人员工作表现突出、制止各类事故(事件)发生有功、对单位贡献显着者,可视具体情况给予特殊奖励。
10.3.2由于保安工作不到位,致使各类事故(事件)发生的,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附则
11.1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相关管理制度具体条款执行。
11.2集团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1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1.4本制度解释权归属集团行政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