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市自来水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流动资金管理
1、现金:
现金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财务准则》的要求输现金结算业务。每日终了应当盘存现金余额。现金结存额不得超过500元,财产清查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份,应由责任人赔偿。
2、银行存款:
企业应当遵照国家《财务制度》和《财务准则》的规定核算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企业“分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度终了,小企业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步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3、应收帐款:
应由收款是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帐款进行全面检查,并合理计提坏帐准备。
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应当查明原因,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报方管部门批准,在坏帐损失科目核销。坏帐损失科目无余额时,应当在“管理费用――坏帐损失”科目核销。
4、其他应收款:
企业其他应收款科目是指企业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其他应收款应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应随时催收其他应收款项,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
5、材料:
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燃料、包装物等。
材料成本价格由买件、运杂费、运输中的合理损耗,购入材料负担的税金等组成。
本企业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
企业的各种材料应当在每季二十五号进行定期清查盘点。盘盈的各种材料,接材料的市价或同类,冲减当期管理费用。盘亏或毁损的材料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属于其他情况的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6、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标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量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的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本企业对供值易耗品(500元以下)实行一次摊销。对500元以上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次摊销。
二、固定资金管理:、
1、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指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越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
固定资产的计价,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税金,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企业应当设立“固定资产登记薄”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采用年限平均法对固定资产提取累计折旧。
企业对自建的固定资产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工程完毕后把握工程实际成本转作固定资产。
企业应在每季的二十五日根据固定资产帐薄和固定资产卡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企业于生产经营期间产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偿和残料价值之后计“营业外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