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公司呆滞物料管理制度
电池有限公司呆滞物料管理制度
目的:
为有效推动公司呆滞物料的处理,以达到物尽其用,充份利用仓储空间,减少资金积压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包括所有呆滞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成品及半成品的处理。
职责:
1、总经办负责呆滞品物料处理的跟踪。
2、各库管员负责呆滞物料的盘存统计及数据提报。
3、各部门主管负责报备申请的审核及处理意见的提报。
4、财务部负责相关统计数据的验证与核对。
5、品管科负责对呆滞物料的品质检验工作,负责呆滞物料的处理意见提报及处理。
6、采购部负责呆滞物料交换、退货的处理。
7、市场部、配套部主管负责各部门主管的呆滞成品的处理。
8、总经办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确认。
9、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及呆滞物料处理的最终审批。
措施:
1、呆滞原材料、外购件及外协件:
1.1质量(规格、材质)不符合标准,存储过久(半年以上)已无使用机会,或虽有使用机会但用料极少且存量多长时间有潜在质量隐患,或因生锈、劣化等现状已不适用,需专案处理者。库管员在满半年的次月1日提报库存数及处理意见,主管审核报领导审批。
1.2呆滞物料处理方案,从领导批示当日起一月内,主管部门领导负责执行落实。未落实者按领导追究制度执行,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1.3由于库管员工作失误造成呆滞物料存储库房,库管员被考核50元。造成损失的按损失赔偿制度执行。
1.4采购错误造成呆滞物料存储库房,采购员被考核50元。造成损失的按损失赔偿制度执行。
2、呆滞成品、半成品
2.1质量(规格、材质)不符合标准,存储过久,超过正常存放期(市场部产品正常存放期为三个月,配套营销部产品正常存放期为半年)已无使用机会,或虽有使用机会但用量极少,且存量多,长时间存放有潜在质量隐患,已不适用需专案处理者。库管员在满正常存放期的次月1日提报库存数及处理意见,主管审核报领导审批。
2.2呆滞成品、半成品处理方案,从领导批示当日起一月内,主管部门领导负责执行落实。未落实者按领导追究制度执行,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2.3由于库管员工作失误造成呆滞成品、半成品存储库房,库管员被考核50元,造成损失的按损失赔偿制度执行。
2.4计划下错造成呆滞成品、半成品存储库房,按销单流程执行,造成损失的按损失赔偿制度执行。是主管领导安排有误造成呆滞成品、半成品存储库房,按领导追究制度执行。
2.5在生产过程中工作安排失误造成呆滞成品、半成品存储库房,主管领导按领导追究制度执行。
本制度与其他文件有冲突,按本制度执行。
ee电池有限公司
总经办
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