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安全基金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安全基金管理制度
1 目的
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通过设立安全基金,有利于增强公司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力度,提高各级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2 安全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实施范围
我公司各项目部。
3基金主要用途
3.1 合理化建议奖
3.2 安全专项奖
3.3 公司组织的外出考察
4 基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4.1 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专款专用。
4.2 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调动工程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3 严格按公司工程管理制度办事,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意实效。
4.4 加强基金管理,严格进行监督,严禁违法乱纪、弄虚作假。
5 基金的来源
5.1 各项目部按工程产值的1.5‰上缴货币资金(最终按结算产值的1.5‰上缴),公司财务部每月资金分配时代扣代缴。
5.2 公司工程部在阶段性、季节性检查中收取的罚款或因发生安全事故收取的罚款放入基金管理。对基层单位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对个人的罚款在个人工资中扣除,并由公司或项目部负责代扣代缴。
6安全基金的计提程序
6.1 工程项目安全基金的计提时间为工程开工后的一个月之内。由公司工程部开具单据,交财务部代扣代缴。
6.2 各项目部在收到工程部开出的处罚单后,应及时交纳,最迟不得超过15天。超过两个月以上的要严肃查处。
7 安全基金的使用
7.1 公司每年举办安全质量工作会议,公司在每年年初工作会议上对相关项目部进行表彰并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7.2安全基金的使用还包括公司组织的外出参观(原则上一年一次)
7.3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奖罚规定
7.3.1 安全文明施工奖励规定
7.3.1.1 获得市级安全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的,奖励该项目部合同价的1.5%~2%,奖励项目部经理2万元,奖励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和总工各1.2万元。
7.3.1.2 获得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的,奖励该项目部本工程合同价的1%,奖励项目部经理5000元,奖励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和总工各3000元。
7.3.2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规定。
7.3.2.1 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对如下单位和人员进行罚款。
a) 对负事故责任的项目部罚款2.5~4万元。
b) 对事故项目部经理罚款5000~7500万元。
c) 对事故项目部主管生产副经理和总工各罚款4000~5000元。
d) 对主要责任者罚款2000~2500元。
e) 对次要责任者罚款1000~1200元。
7.3.2.2 发生人身伤亡事和重大机械设备、重大火灾事故的,对如下项目和人员进行罚款。
a) 对负事故责任的项目部罚款1.5~2.5万元。
b) 对项目部经理罚款4000~6000元。
c) 对项目部主管生产副经理和总工各罚款2500~3500元。
d) 对主要责任者罚款1000~1500元。
e) 对次要责任者罚款500~750元。
7.3.2.3 发生重伤事故和一般机械设备事故,一般火灾事故的,对如下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a) 对事故责任项目部罚款4000元。
b) 对项目部经理罚款2500元。
c) 对项目部主管生产副经理和总工各罚款1500元。
d) 对主要责任者罚款500~750元。
e) 对次要责任者罚款250~400元。
7.3.2.4 发生轻伤事故和记录性机械设备事故的。
a) 对主要责任者罚250元。
b) 对次要责任者罚款150元。
7.3.2.5 发生严重未遂事故的。
a) 对主要责任者罚款250元。
b) 对次要责任者罚款150元。
7.3.2.6 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责任人除接受公安部门处罚外,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指事故结案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数)应承担赔偿责任。
a) 负事故全部责任者,赔偿事故损失金额的10%,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5000元。
b) 负事故主要责任者,赔偿事故损失金额的8%,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4000元。
c) 负事故同等责任者,赔偿事故损失金额的5%,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3000元。
d) 负事故次要责任者,赔偿事故损失金额的3%,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2000元。
e)无证驾驶车辆、驾驶员驾驶车辆'公车私用'而发生交通事故的,除赔偿事故全部损失外,另罚款1000元,追究单位安全责任人、车管(安全)员、责任人的责任,举报人奖励400元。
7.3.2.7 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象的,一经查实,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以及隐瞒事故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安全主管给予严肃处分,并对事故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7.3.2.8 以上事故,如有触犯法律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7.4 上述工程管理奖罚条款没有提及的有关人员,项目部经理可以根据其职责和表现,对有关人员进行奖罚。奖给项目的奖金,项目部经理有权根据参与人员贡献的大小进行分配奖励。
7.5 对以上事故的罚款不得纳入成本,应纳入安全基金专用帐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7.6 对以上的奖励不可兼得,罚款不可重复,以最高等级金额为限。
8 安全基金的管理
8.1 公司财务部应设立专门的安全基金帐户,专户储存安全基金并建立一套完整清晰的基金台帐,以便于对基金的管理和审计。
8.2 公司工程部应定期审查安全基金,发现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3 安全基金不得挪作他用,需要使用科技、质量基金时,必须由公司工程部负责组织评审,经讨论决定,报总经理工作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