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1 .为了进一步加强周转材料的管理,使其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使用的经济效果,制订本制度。
2 .本制度规定了周转材料的计划采购、收发保管使用、回收处理和核算业务管理流程。
3 .本规定所指周转材料是钢(木)模板、钢(木竹)脚手架板、钢(木)支撑门型脚手架及其零配件。
4 .周转材料自企业购人至报废处理的全过程,均属本条例管理的范围。
5 .企业要设置专门机构和管理人员,对周转材料要集中管理,实行租赁。6 .出租部门要遵守以下规定。
( l )根据需用计划编制供需平衡表,组织平衡调度;
( 2 )采购验收按《 仓库管理制度》 执行;
( 3 )质量验收按照《 周转材料验收和报废标准》 执行,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定型组合钢模板每种规格抽验五块;其他品种每批到货抽检10件。如果不符,不予验收;
( 4 )对使用中的周转材料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并组织回收,及时修复,凡需报废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废。租用部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使用和维护。
l )使用和维护周转材料的组配支搭、拆除、整修等作业过程;
2 )组配和支搭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严禁挪做他用,随意裁截和打孔;
3 )拆除时不得从高空扔摔;
4 )拆除后应及时清除灰垢,外观整形和保养,并按规格分开好坏,码放在指定地点;
5 )施工现场不再使用的周转材料应及时退库,并做好记录。
7 .出租和租用部门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对周转材料实行保养和维修。
( l )各种周转材料均应按规格码放,阳面朝上,垛位见方;
( 2 )露天存放的周转材料,先夯实场地,并下垫30cm ,有排水措施,堆放高度一般不超过zm ,垛位间距有通道;
( 3 )零配件要装人容器中保管;
( 4 )使用后的周转材料要及时清除灰垢,进行外观整形和技术保养。8 .出租部门三项考核指标。
( l )钢模出租率=[期内平均出租数量(平米)]÷[期内平均拥有量(平米)× l00%〕 ;
( 2 )报废率=[期内报废数量总金额〕÷[期内平均拥有量总金额」×100 % ;
( 3 )钢模周转次数=[期内完成支模面积(平米)]÷[期内平均拥有量(平米)]。损耗率按品种分别计算,损耗数量为缺量与损坏且不可修复的数量之和。
9 .凡违反周转材料管理制度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 l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责任者个人50 元罚款,处责任单位500 元罚款;
l )无专门机构或人员进行管理的;
2 )采购和验收未能按规定办理的;
3 )未按《 周转材料验收和报废标准》 进行质量验收的;
4 )出租部门未对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的;
5 )未能及时组织回收修复的,以及未按规定标准报废的;
6 )组配和支搭违反施工方案的,并随意挪作他用、裁截和打孔的;
7 )在拆除时随意从高空中扔掉的;
8 )使用后未能及时清理、整理、保养的;
9 )未按规定码放,随意堆放的。
( 2 )对情节较严重,管理确实混乱,将视其情况加重处罚。
10 .附则
( 1 )本制度由总公司物资供应部负责解释;
( 2 )本制度自2023年10月20 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