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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销售部考勤管理制度
1、销售人员正常上班时间:9:00am 下班时间:5:30pm。
2、值班人员当天值班至8:00pm,每日二人。
3、销售人员上下班(上班需在着工服后)必须本人打卡,严禁代打卡。对未在上班时着工服打卡,按迟到处理,委托、替代别人打卡处罚双方当事人50元/次。
4、销售人员应相互提醒,以免忘记打卡,早晚任一次未打卡均按当日旷工处理。
5、销售人员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销售人员如需临时换班、换休须提前报请副总监批准,副总监将当班安排表修改后并及时通知内勤。
6、销售人员比正常或规定时间晚到视为迟到一次(因公司班车原因除外)迟到每次罚款2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每月三次迟到辞退处理。
7、销售人员如遇休息日参加公司会议,应严格按开会时间到场,迟到每次罚款2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
8、病假:
(1)临时有病,需提前上班前一小时电话申请经副总监同意后休假一天。
(2)病假三天以上需有医院证明,无证明按事假处理。
9、事假:事假须向副总监提前一天请假,超过三天需书面报告销售总监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10、病假扣除本人日工资额的50%,事假扣除本人当日工资。
11、旷工:无故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当事人100元,累计3天开除处理。
12、考勤卡是统计出勤的依据,除销售总监或内勤外,任何人不得更改,由内勤负责。
13、员工当班过程中如需外出办事(因公),须向副总监请示,填写《人员外出登记表》经批准后方能外出。
14、内勤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并负责更换下月考勤卡。
第2篇 销售部门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销售部门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日常考勤规定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上午8:00点至中午12:00点。下午13:00点到17:00点。点名时间早7:50,晚4:50,一天两次。
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特殊情况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离开)
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专人点名制。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点名制度,员工上、下班需点完名以后方可离开,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罚款(20元);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上班点名者,应最晚当天(主张提前报告)报公司考勤员,说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以出差凭证为准);
4、迟到的处罚:
1)、当日迟到一次处以10元罚款
2)、当月累计迟到三次,处以50元罚款
5、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擅自离岗(特殊情况除外):
1)、请假不得由他人代请。
2)、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3)、擅自离岗的处罚:每天罚款100元
4)、擅自离岗者应在第二天上班时向部门经理或者总经理说明原因。
6、有关考勤管理的规定:
1)、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擅自离岗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以出门证为准,方可外出;
2)、职工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给与部门批评或全公司批评;
3)、不得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
4)、考勤员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录职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5)、中途采用抽查制,被抽查不在岗扣罚当日工资。
7、请假管理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交考勤人员备案,未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8、其他
1本制度解释权归销售部办公室。
2本制度应与公司相关的考勤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4自10月1日起,采用点名考勤制度;点名负责:董淑雅,【休息时由陈波,都休息时在值的销售部最高管理者】
第3篇 房地产经纪公司销售部考勤管理制度
房地产经纪公司项目销售部考勤管理制度
1、销售人员正常上班时间:9:00am 下班时间:5:30pm。
2、值班人员当天值班至8:00pm,每日二人。
3、销售人员上下班(上班需在着工服后)必须本人打卡,严禁代打卡。
对未在上班时着工服打卡,按迟到处理,委托、替代别人打卡处罚双方当事人50 元/次。
4、销售人员应相互提醒,以免忘记打卡,早晚任一次未打卡均按当日旷工处理。
5、销售人员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销售人员如需临时换班、换休须提前报请副总监批准,副总监将当班安排表修改后并及时通知内勤。
6、销售人员比正常或规定时间晚到视为迟到一次(因公司班车原因除外)迟到每次罚款 20 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每月三次迟到辞退处理。
7、销售人员如遇休息日参加公司会议,应严格按开会时间到场,迟到每次罚款 20 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
8、病假:(1)临时有病,需提前上班前一小时电话申请经副总监同意后休假一天。
(2)病假三天以上需有医院证明,无证明按事假处理。
9、事假:事假须向副总监提前一天请假,超过三天需书面报告销售总监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10、病假扣除本人日工资额的50%,事假扣除本人当日工资。
11、旷工:无故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当事人100 元,累计3 天开除处理。
12、考勤卡是统计出勤的依据,除销售总监或内勤外,任何人不得更改,由内勤负责。
13、员工当班过程中如需外出办事(因公),须向副总监请示,填写《人员外出登记表》经批准后方能外出。
14、内勤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并负责更换下月考勤卡。
人员外出登记表
第4篇 销售部异地案场考勤管理制度
销售部异地案场管理制度(展厅通用)
一、考勤管理制度
1. 异地案场上班时间:9:00―18:00 ,具体作息时间和值班安排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报公司上级领导审批。
2. 案场经理及当班销售主管应在提前 20分钟到达销售现场,做好准备工作,每日考勤签到在公司 oa系统上完成,不具备电脑考勤条件的由案场经理和主管监督签到。
3. 午餐时间、晚餐时间时间由案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需安排人员值班不得出现售楼处无人现象。销售部所有员工不许在销售现场内吃早、午、晚餐。一经发现,置业顾问每次扣除 10元,销售主管每次扣除30,销售经理扣除 50元。
4. 各位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按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
5. 各位员工须本人签到,不得托人或代人签到。若有此类情况发生,对于代签到者进行经济处罚,被代签者视为矿工。此项制度由销售主管主抓,案场经理对销售主管进行监督,公司上级部门及置业顾问对销售经理进行监督(置业顾问 20元/次,销售主管/50元/次,销售经理/100元每次)。
6. 允许迟到 5分钟以内,超过 5分钟按每分钟3元处于罚款,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则视为旷工。
7. 每旷工一天扣除底薪 50元作罚金,旷工两天扣除一半底薪,旷工三次作除名处理。有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者,亦作除名处理。
8. 事假前一天应向案场经理书面请假,案场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三天以上请假需报上海销售部审批。
9. 病假需附医院开具的证明,否则视为事假。
10.如有急事来不及请假,可先电话向案场经理请假,同意后在事后补假。
11.有看房团来案场,原则上不允许案场人员休息,如原按排当天休息的在接待好看房团后由案场经理安排补休。
12.当月事假不得超过两次。
13.上班时间若有事外出,则需填写《外出单》,交由当值销售主管签字生效后方可离去,来去时间计入《外出单》。
14.为提高工作效率,案场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应填写《加班卡》,交由值销售主管生效后可计入考勤。
15.案场人员在非强销期根据实际情况可由经案场经理同意后调休或换休。
16.销售现场考勤每月 31日前由销售主管统计后,交案场经理审核并签字后提交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