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客户的利益,为了公司的利益,为了公司员工的安全,创造和谐有序的工作氛围,特制定如下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2、范围:来店维修车辆
3、程序:
3.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3.2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3.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时严禁吸烟。
3.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3.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3.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3.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3.9自行车、摩托车进入厂区停放在员工停车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3.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3.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3.1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3.13机动车辆的四大禁令:
3.13.1.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3.13.2. 严禁酒后开车。
3.13.3. 严禁超速开车。
3.13.4. 严禁空挡溜车。
3.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3.15厂内交通安全,由保卫部门及车间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3.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公司行政部必须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