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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饮食中心库房管理制度 第2篇饮食中心库房管理食品贮存卫生制度
第1篇 饮食中心库房管理制度
饮食中心库房管理制度
1、库存物资由保管员提采购计划,所有物品应按不同性质分别设库,要求做到摆放有序,整齐成行,定期打扫,保持整洁。
2、食品仓库要明亮通风,早开窗,晚关窗,容器要有盖,定期检查翻晒,防止霉烂。
3、物品入库要凭发票进行数量、质量验收,及时登记入帐,对不符合质量及“三无”食品或腐烂变质食品有权拒收。
4、仓库物品必须先入后出,凭出库单付货,仓库要求经常清点,作到账物相符,物卡相符。
5、掌握各种食品消耗规律,提前拟出进出货计划,防止缺货或积压。
6、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应提前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避免损失。
7、管好固定资产和各种炊具,对新购设备先验货后安装及时登记入固定资产账,报废时经有关人员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销帐。
8、炊管人员不准随便到食堂仓库购买物品。
第2篇 饮食中心库房管理食品贮存卫生制度
饮食服务中心库房管理、食品贮存卫生制度
一、中心总库 、大餐厅库房采用主、副食品分库存放保管的办法,清真餐厅、伊园餐厅、风味小吃点采用分区保管的办法,库内必须设有明显的主、副食品分区。主、副食品分库(区)存放,不准混放。
二、库房内应有离地的平台和层架,安装相应的通风设备,并保持运转正常。副食库房要配置美观实用带盖的盒、桶等容器,用以存放调料和其他散装原料。
三、禁止非食品原料混放于食品库房内,库房内严禁放入有毒有害的物品如杀虫剂、灭鼠药等。
四、严格按规定验收食品原料,严把入库关,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原料,经常检查库存原料,做到心中有数,对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原料,及时处理,严禁放在库房。
五、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认真做好四防工作(防火、放盗、防虫、防鼠),做好库房安全管理,保证库存物质完好无损。
六、做到物品分类堆码,放置整齐,离地,离墙的距离要符合标准(不少于10cm),保持库房整洁,定时通风,保持库房干燥。
七、主动平衡库内物资,及时提出物资采购计划,防止出现缺货或积压,以保证伙食工作的正常进行。建帐建卡,做到帐、卡、物相符。每日清理账目,月末如实盘点,汇总填表上报,如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八、配备的冷藏、冷冻设备,要求设备完好,运转正常。其外部要有明显的温度显示装置,柜内温度冷藏要保持在10℃以下、冷冻要保持在-1℃以下,保持柜内清洁,结霜厚度不得超过1厘米;柜内冷冻(冷藏)物品不得超过柜内容积的70%,不允许直接叠压摆放。
九、在食品冷藏、冷冻贮藏时,要严格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冰室存放,并有明显标志。柜内食品应按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十、严禁私自出售库内物资,严禁向供货商索要钱、物。
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