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财务岗位管理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
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
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
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
源。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财务管
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2、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
对固定资产遗失、损
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3、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用限额支
票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4、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
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
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
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
印章使用
必须做到用章登记。
五、公司员工差旅费的规定
1、职工因公出差,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一律乘座火车,可购硬卧车票。
如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必
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座,否则不予报销。
若需乘船可购四等舱船票。
2、在途补助。
乘座火车和轮船每人每天按20元补贴,乘座长途汽车6小时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标准补贴
20元。
3、员工每人每天按80元标准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数计算;副总经理以上实报实销,所住宾馆不得超过三
星级。
4、住勤伙食补贴,每人每天20元标准。
5、市内交通补贴,每人每天10元标准。
6、公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在回公司五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缴还预借差旅费,否则作为挪用公款处理。
六、物资采购规定
1、各部门根据每年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进行预测,于每年十二月中旬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室审
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也要制定计划或报财务室审核。
3、财务室对各部门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经审核的计划交行政部门监督实施。
4、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办理;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必须向3家以上
供应商摸底询价,并签定供货协议。
5、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6、采购人员采购物资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转账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下的,
可以支付现金。
7、转账支票结账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转账支票。
若由采购人领空白转账支票
与对方结账的,转账支票必须限额。
8、物资采购价值超过500元,卖方要求付现金的,必须由财务室审查,经批准后,方可付款。
七、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规定
1、以公司名义向外发送的正式文件需经部门经理审阅,总经理签发。
2、以公司名义对内、对外签定的合同,统一由财务室负责办理,并在办理完毕后将原件分类存档,以便随
时备查。
八、财务审批、报销规定
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事先拟订支出计划,报总经理同意后,再由经办人按规定办理借支或报销
手续。
2、公司员工报销,需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付款。
3、上述开支的必须支出,如果总经理不在,需经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总经理回到公
司后再予补签。
4、员工个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准。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的职能作用,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及下属基层公司在办理财务事项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公司财务管理体制
一、总经理是公司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根据总公司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务预算计划的实施和财务决算的审核,并负责向基层报告财务计划草案的编制情况,预算的执行情况。
决定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聘用
二、主管财务的总经理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按照总公司职责权限组织公司及所属基层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活动。
领导和指导公司财务部门的基层公司财会人员的工作,并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管理公司财产、投资、资金筹措等方面工作。
三、总公司实行两级核算体制,下属基层公司进行独立核算。
并建立相应的记账、成本核算等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
全面贯彻《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维护公司利益,保障职工权益和债权人利益,使资产得到保值增值,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四、财务科是公司的财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财务正常运行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1、负责年度财务计划的编报、计划的执行、财务检查及经济分析。
2、负责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以及拟定、公司系统内的内审具体办法。
3、组织、指导所属基层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4、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及重要财务事项等专题报告。
5、依法正确计算并缴纳各项税金、研究税法做到不偷不漏,合理依法避税。
6、保证公司向外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7、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按期偿还到期债务。
8、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经营和投资决算所需要的会计资料及分析报告。
第三章会计原则
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必须遵循如下原则:
一、合理性原则:财务会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会计核算时,以会计制度为准。
二、客观性原则:会计凭证必须要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作为入账和计价的依据。
对给资料使用者提供的会计资料,必须公正合理,对不同使用者提供的会计资料必须保证一致。
三、稳健性原则: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业务时,应持稳健态度,避免或有事项的发生,按规定计提坏帐准备。
避免预计任何可能的利润,不高估资产,不低估负债。
四、复式记账、权责发生制原则。
五、按实际成本记账原则:实际成本也称原始成本,凡公司取得的资产及他生产经营过程中耗用,会计上一概以原始成本计价。
六、收益与费用相互配比原则:一个会计期间的收益与相应的成本和费用必须一起入账,做到相互配比,从而正确计算该期损益。
七、划出资本支出与收益支出的原则:资本支出指用于增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收益支出指凡为取得本期收益(利润)而发生的各种成本和费用。
严格划分两类支出,避免减少资产和增加费用支出,少计当期利润和税金;虚增资产而减少费用支出,多计盈利,多交税金。
八、重要性原则:对会计核算的精度和报表内容,可视信息的重要程度不同而异。
凡对报表使用者的决策有影响的项目,要力求精确,没有影响或影响很小的可以删繁就简。
九、记账本位币原则: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有外币业务时,按报告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记账。
十、充分表达原则:公司重要财务会计资料和特殊经济资料,如果是足以影响报表使用者作出评价和决策的,都必须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内容,让报表使用者有可能对企业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未来前景作出适当的评价和制定可行决策。
第四章财务工作管理
一、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规定。
三、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记账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盖章。
四、财务工作人员每年年终之前财会人员应配合业务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财产清查,以确保帐实,帐账相符。
五、财务人员应根据账簿纪录编制会计报表,公司财务报表应按月报送总经理,对外报送的报表必须经总经理签字。
六、所属基层公司,每月月初必须向总公司报送报表。
七、财会人员对公司系统实行财务监督。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以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善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八、财会人员发现帐薄记录与实物不相一致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会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处理。
九、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十、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十一、财务审计每季一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作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十二、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由上一级负责人监交。
第五章资产的管理
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一节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一、现金的管理
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务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现金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正确进行现金收支的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
4、向个人收购的农副产品和其它物资支付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用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二)日常现金收支的管理
企业库存现金日常管理包括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部分,现金收入的管理主要包括以现金收取的货款,以现金形式收取的其它营业收入等。
现金支出的管理,主要是按照国家的规定使用现金,并对现金支出的内容进行审核。
检查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财经纪律和政策,是否符合企业的财务收支计划等。
1、企业必须配备专职的出纳人员负责办理现金的收付和保管工作,实行钱帐分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帐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人员也不得兼管出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