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分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安全工器具保管、试验、使用和报废等的过程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保障职工在电力生产过程中使用安全工器具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 公司系统所属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的开展并进行监督检查;
2、 根据《国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供手册)和(江苏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标准)的规定,我们公司根据自身工作需求,配备合格的施工作业安全工器具和个人安全工器具,掌握其使用方法,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是否完好,是否超试验周期;
3、 个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由个人负责妥善保管,并根据安全工器具保管使用和定期检查。试验规定执行,如有遗失由个人负责按价赔偿;
4、 公用的工器具,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管理制度;
5、 安全工器具要进行编号,登记并建立检查试验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6、 安全工器具应规定分类存放,防止受潮、霉烂、变形、受热,机械损伤,不可接触各种油类、酸碱物质,以防腐蚀;
7、 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是不得与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报废的安全工器具混放,班组不得接收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检验不合格的工器具班组不得索回;
8、 保管人员应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有关保管使用规定,及其使用方法,要对借出和收回的安全工器具进行登记和常规检查;
9、 安全工器具应严格按《申办安全工器预防性试验规程》中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定期试验;
10、 试验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试验合格后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工器具上贴标(挂)合格证,安全工器具保管人员应及时在台帐上做好记录,班组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
11、 新领用和经修理过的安全工器具必须经过检查合格,并标贴(挂)合格证方可使用;
12、 抽查试验过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
配电分公司安全工器具使用规定
1.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者应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和操作方法;
2. 使用安全工器具之前,应认真检查合格证上的试验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严禁使用不合格和超过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
3. 安全工器具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1)是否清洁、完好;
(2)连接部分应牢固、可靠、无锈蚀、断裂;
(3)无机械损伤、裂纹、变形、老化、炭化等现象
4.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5.新领和经修理的安全工器具未经检查试验不准使用;
6.安全工器具不符合外界环境条件使用要求时,不准使用;
7.有声、有光等双功能的安全工器具,当有一功能失常时,严禁使用;
8、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放置在妥当的地方,不可随意乱放,以免受到污染或损坏;
9、安全工器具不能移作他用,不能替代普通工具使用,并不得随意外售;
10、安全工器具的报废制度:
(1)安全工器具经检查或试验达不到安全标准,由使用单位安全员鉴定后作报废处理;
(2)抽查试验过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
(3)抽查的安全工器具试验不合格,则同批次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