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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用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物业的消防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
第三条 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是物业每个员工和用户应尽的责任。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写字楼、商业用房进行施工、装修、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物业管理机构的防火委员会实施监督。
二 管理责任
第一条 物业的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受上级防火委员会、地区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领导。
第二条 物业各用户应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使消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第三条 各用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接受消防部门和物业保安部的防火检查。由物业管理机构牵头,成立有关单位防火责任人参加的物业防火委员会,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物业保安部。
第四条 物业内各用户应有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安全措施落实到人。
第五条 防火负责人职责:
领导所属单位、部门的安全消防组织,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度,建立和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组织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并定期向物业防火委员会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执行消防奖惩条例。
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
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组织扑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 防火设计与施工
第一条 改建或分隔的防火设计必须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
第二条 防火设计图纸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交付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要变更的,必须再次报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第三条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用户或其委托的施工单位与物业保安部、工程部等管理部门签订管理合同,并报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备案。
第四条 办公楼、裙楼等场所经营或使用单位的室内装修,必须使用非燃或阻燃材料,并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五条 用户装修施工完毕后,消防设施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或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项目要限制整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使用。
四 火灾预防
第一条 在物业内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向物业防火委员会、公司保安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范措施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第二条 办公楼、裙房等对外营业场所,严禁超员营业。
第三条 物业区域内禁止带入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第四条 物业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在电梯、写字楼走廊、配电室、中央控制室、消防控制室、仓库、地下停车场等地禁止吸烟。
第五条 物业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禁止使用非阻燃材料制作的废纸篓。在公共阳台、消防通道、前室内严禁摆放办公设备、杂品废物,确因工作需要,应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第六条 用户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物业出入通道。
第七条 用户要按照电力技术规定,定期对电气设备、开关、线路及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用户在离开物业办公室、工作场所、公寓房时应关闭电源开关或拔下电器电源插头。
第八条 煤气管道系统的仪表、阀门、法兰接头、橡胶或塑料管等材料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使用者应注意安全使用煤气,使用完毕应关闭开关。
第九条 物业内的走道、楼梯、出入口等处,严禁堆物,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完整醒目。
五 火灾扑救
第一条 报警电话及其他报警设备必须保证灵敏可靠、畅通有效。
第二条 消防控制室设专人昼夜值班,随时观察、记录消防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第三条 物业内所有人员一旦发现火灾,必须及时报警,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
第四条 用户的防火负责人以及义务消防队员、员工闻警后必须及时赶到火场,扑灭火灾。
第五条 物业服务台员工在火灾紧急情况下,负责引导宾客迅速安全转移。
六 消防设备
第一条 用户在物业内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配置固定的消防设施。下列部位必须配置相应种类的轻便灭火器材:
1. 办公室、会议厅、商务中心、商场等公共场所;
2. 消防控制室、中央控制室、配电室、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
3. 停车场、库房等重要部位。
第二条 自动报警装置、喷淋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消火栓等定期进行检测,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整可靠。
第三条 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他用,除灭火抢险外,平时不得动用物业内任何消防设施。
第四条 消防给水系统需要停水维修,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第五条 认真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养护工作,并建立档案。
七 奖惩
第一条 消防委员会应定期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和个人,可由用户给予表扬和奖励: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异,工作表现突出者;
2.模范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者;
3.积极投入灭火抢险,抢救物业内财物和保护人身安全表现突出者;
4. 积极钻研消防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者;
5. 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表现突出者;
6. 及时发现和扑灭火灾,避免重大损失者。
第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由给予经济处罚、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消防部门按照
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擅自挪用或破坏消防设备及器材者;
2. 违反消防法规、条例者;
3. 对存在的火险隐患拒不整改者;
4. 造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5.贯彻消防法规不力、管理不严或因玩忽职守而引起火灾事故的经营或使用单位领导者。
八 附则
第2篇 物业区域消防器材管理制度3
物业区域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三)
1、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嘉园物业区域的各类消防器材管理。
3、职责
3.1消防管理中心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4、实施程序
4.1消防设施、器材为安全防火的专用设备,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或挪作他用。
4.2 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要齐备,设专人定点定时检查保养,每月检测一次。
4.3消防设备应保持清洁完好,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不得随意占用。
4.4消防器材要放置固定醒目之处,要做好防晒、防潮、防锈蚀、防霉烂、防冻'五防'工作。
4.5消防控制中心人员必须依据消防系统操作说明进行正确的运行操作。
4.6消防控制中心人员必须按照xx嘉园小区消防系统和设备委托代管合同履行自己的权力和义务。
4.7消防控制中心人员必须根据xx嘉园小区消防系统设备维修说明要求,进行月度、季度、年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4.8每月例行的维修要求:
1)查喷洒总阀门是否完全开启;
2)检查每层最后位置之压力表读数;
3)检查水泵入水口是否正常开关;
4)检查水泵控制板上灯号是否正常操作;
5)检查水泵控制板上按钮是否正常操作;
6)检查每个消火栓内之设备是否齐全;
7)检查每个消火栓是否有滴、漏水;
8)检查水泵入水口是否正常开关;
9)检查水泵控制板上灯号是否正常操作;
10)检查水泵控制板上按钮是否正常操作;
11)检查水幕总阀之状态;
12)检查水幕喷嘴是否固定稳固;
13)检查水泵控制板上灯号是否正常操作;
14)检查水泵控制板上按钮是否正常操作;
15)检查每个手动报警手上之玻璃是否完整;
16)在总控板上检查烟感器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17)检查总控板上电源,电压是否正常;
18)检查总控板上控制板灯号是否正常。
4.9 发生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
1)无论收到任何消防异常情况信息(含主机报警、口头、电话、对讲机等),消防控中心须立即使用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班班长前往核查。
2)异常情况确认后,消防中心应询问现场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立即报警。并立即通知其他当班安管员和维修员支援。
3)消防中心立即将现场情况报安管队长和管理处主任和客户服务中心。
4)启动消防广播进行人员疏散。
5)在救援人预计不能控制现场时立即报警,报警时讲清自己的姓名和所在物业、现场具体情况及消防中心的联系电话。
6)通过消防联动柜,监控消防消防泵、喷淋泵等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如现场在使用消防栓或喷淋系统,应保证消防泵或喷淋泵处理运行状态。
7)坚守岗位,将各种情况及时向相关方传达并记录;协助领导组织救援。
8)协助领导或消防机关对消防异常情况进行调查。
第3篇 物业区域消防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物业区域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
一.灭火器的管理与维护
1.灭火器放置地点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地面,不得受剧烈的爆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剧烈震动.
(2)灭火器悬挂在相宜的温度条件下.
(3)灭火器放置地点应位置明确,便于使用,并且不影响安全疏散,推车式灭火器与其保护对象之间的通道应畅通无阻.
2.灭火器检查及处置
(1)灭火器喷筒是否畅通,如果堵塞要及时更换.
(2)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要送到专业公司重新灌装.
(3)灭火器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机动,锈蚀,损坏.
(4)灭火器可见部位防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听送到专业公司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
(5)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如果开封,必须选好专业公司再行安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3.灭火器定期检查及保养
每半年检查一次喷嘴和喷射管有无堵塞,腐蚀损坏,钢性连接式喷筒是否能饶其轴线回转,并可在任意位置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停车是否灵活,有无检验标识.
二.消火栓的管理与养护
1.每月逐个检查消火栓一次
(1)消火栓箱外观检查:消火栓门关闭是否正常,锁,玻璃有无损坏,封条是否完好,如有脱落破坏应补贴封条.
(2)消火栓箱内检查:消火栓内元件是否完好,有无脱落,丢失,水龙头有无渗漏.
(3)随机抽取消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消防监控室有无报警显示.
2.每年逐个打开消火栓检查一次
(1)完成月消火栓箱外观检查内容.
(2)检查水龙带有无破损,发霉,如有应立即修补,替换,刷净晒干.
(3)将水龙带交换拆边或翻动一次.
(4)检查水枪与水龙带接头联接是否方便牢固,如有缺损立即修复.接口垫圈是否完好,如有缺损,老化立即更换,将阀杆上油.
(5)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擦漆部位应重新补刷.
(6)将消火栓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栓门,贴上封条.
第4篇 物业区域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操作规程制度
物业区域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明确了yy物业管理公司各管理项目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操作规程,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1.2适用范围
各管理区域内的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2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操作规程内容
2.1消防设施器材包括防盗门、应急照明灯、指示灯、各种消防标识及干粉灭火器等。
2.2由消防监管员每月按照《消防设备设施月检查记录表》中的巡回路线项目检查一遍,并把检查情况登记在表格中。
3检查内容:
3.1防火门:是否关闭状态,铰链是否灵活,整体有无损坏。
3.2应急照明灯及指示灯:电源是否正常,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
3.3各种消防标识:安装是否牢固,定位是否准确,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
3.4各种灭火器:瓶体是否完好,固定是否牢靠,保险栓是否完好,气体压力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等。
4全公司的烟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组织测检1~2次。
4.1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组织排放检查一次。
4.2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5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5.1气站的电子鼻的信号每季度由液化站测试一次信号。
5.2公司的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每月由工程部门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5.3消防总控制联动系统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检查一次。
6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6.1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6.2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监督各部位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7灭火器材管理
7.1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
7.2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
7.3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第5篇 物业区域消防设备器材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区域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一灭火器的管理与维护1.灭火器放置地点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地面,不得受剧烈的爆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剧烈震动.
(2)灭火器悬挂在相宜的温度条件下.
(3)灭火器放置地点应位置明确,便于使用,并且不影响安全疏散,推车式灭火器与其保护对象之间的通道应畅通无阻.2.灭火器检查及处置
(1)灭火器喷筒是否畅通,如果堵塞要及时更换.
(2)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 域,如在红 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要送到专业公司重新灌装.
(3)灭火器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机动,锈蚀,损坏.
(4)灭火器可见部位防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听送到专业公司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
(5)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如果开封,必须选好专业公司再行安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3.灭火器定期检查及保养每半年检查一次喷嘴和喷射管有无堵塞,腐蚀损坏,钢性连接式喷筒是否能饶其轴线回转,并可在任意位置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停车是否灵活,有无检验标识.二消火栓的管理与养护1.每月逐个检查消火栓一次
(1)消火栓箱外观检查:消火栓门 是否正常,锁,玻璃有无损坏,封条是否完好,如有脱落破坏应补贴封条.
(2)消火栓箱内检查:消火栓内元件是否完好,有无脱落,丢失,水龙头有无渗漏.
(3)随机抽取消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消防监控室有无报警显示.2.每年逐个打开消火栓检查一次
(1)完成月消火栓箱外观检查内容.
(2)检查水龙带有无破损,发霉,如有应立即修补,替换,刷净晒干.
(3)将水龙带交换拆边或翻动一次.
(4)检查水枪与水龙带接头联接是否方便牢固,如有缺损立即修复.接口垫圈是否完好,如有缺损,老化立即更换,将阀杆上油.
(5)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擦漆部位应重新补刷.
(6)将消火栓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栓门,
第6篇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度怎么写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1.0 目的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0 范围适用于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 0 职责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 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 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 4 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
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
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
i. 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 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a. 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 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 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 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 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 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 检查物品不齐全;
h. 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三年。
5.0 相关文件无6.0 表格及记录
6.1《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
6.2《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第7篇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详细版)
1 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嘉园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3.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2中控室值班员负责各种消防应急事故的组织抢险工作。
3.3安管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4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巡视检查工作。
3.5管理处主任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1管理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工作由安管部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2管理处内部的消防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设备类的培训由工程维修部组织,消防知识培训由安管部组织,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3新进员工在上岗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小区消防概况培训。
4.2防火巡查、检查
4. 2.1中控值班员、安管员在执行日常巡查时,必须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检查内容执行。
4. 2.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 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 2.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2.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 2.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2.7施工、装修现场人员的消防防范意识。
4. 2.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4. 2.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 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 2.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4. 3.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2工程维修部负责设备房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见)。
4. 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4消防控制室值班
4. 4.1工程维修部中控室是小区的消防总值班,负责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 4.2接到报警信号必须立即调配人员到现场核实,并跟踪核实现场。
4. 4.3中控室值班员接到并确认是有效的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 4.4中控值班员发现任何消防问题及处理经过均必须做好记录,属无法处理的故障应立即申报保养单位维修,不得延误。
4. 4.5工程维修部在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及检测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4. 4.6消防值班员在接班员未到前,不得离岗,并及时上报工程维修部主管。
4. 4.7交接班必须对消防报警或消防故障进行逐项交接,接班员要求协助处理消防问题时,值班员必须在问题处理完毕后才能离岗。
4. 4.8工程维修部主管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落实。
4.5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管理
4.5.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5.2安管部负责灭火器、消火栓箱的维护管理。
4.5.3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
4.5.4安管部负责每年两次对办公区业主/用户室内消防安全检查,工程维修部配合实施。
4.5.5安管部负责检查消防通道、灭火器、消火栓,工程维修部负责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报警系统及消防阀门灯、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由安管部汇总,以通知形式发给各检查单位,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4.6消防栓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安管部负责消防栓箱的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标准及记录见《消火栓检查记录表》,在已检查的消火栓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消火栓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4消火栓系统的放水试验工作由工程维修部组织,安管部配合,防水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密度为每2层各抽查一个,每季度抽查位置不能相同,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5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6.1工程维修部负责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的喷淋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喷淋泵的试运行工作,喷淋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3喷淋系统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喷淋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喷淋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6.4喷淋系统的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防水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单月抽查单数楼层,双月抽查双数楼层,放水试验时应检查喷淋末端压力表是否正常,试验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7.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测试工作,维护保养由外委公司进行。
4.6.7.2工程维修部负责监督外委公司对消防报警系统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7.3消防报警系统的测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测试要求4个回路,每个回路至少抽查两个终端,分布:地下室一个,设备房一个、手动报警器一个,防火卷帘一个,办公区1个,公共区域一个,随意抽查2个,每月抽查位置轮换进行,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7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8.1工程维修部负责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8.2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控制柜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8.3气体灭火系统的测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要求每个安装气体灭火终端的房间至少抽查一个终端(特别注意,测试前必须确认气瓶的动作装置已断开,以免气体误喷,造成事故)。
4.6.8灭火器的检查
4.6.9.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的检查,设备房灭火器由工程维修部协助进行。
4.6.9.2灭火器的更换工作由安管部负责,灭火器的检查结果由安管部存档,记录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4.6.9.3在灭火器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9消防广播系统(含消防电话)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0.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广播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0.2消防广播系统每月测试一次,测试时播放背景音乐,值班员小区范围内巡视一周,确认消防广播系统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6.10.3测试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10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1.1工程维修部负责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1.2防火卷帘门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以抽查方式进行,每次抽查个数不少于三个,抽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安排检修。
4.6.11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2.1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2.2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控制柜的保
养,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
4.6.12.3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电动机的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
4.6.12.4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7火灾隐患整改
4.7.1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及时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7.2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记录在通知上,确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将通知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8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和组织管理
4.10.1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火责任人,与工程维修部、安管部、客服中心主管、安管队长组成小区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消防机构及管理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种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理。
4.10.2中控室值班员为小区的专职消防值班员,负责具体处理各种消防应急事故,在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未到前,负责充当小区消防事故处理的现场临时总指挥。
4.10.3安管部负责联系小区各住户,确定各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名单。
4.10.4管理处所有成员都是小区的义务消防员,发生任何消防紧急事故,接到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令,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共同保证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0.5管理处义务消防员在消防应急事故情况下的分工,工程维修部主要负责设备的操作、报警及扑灭火灾的组织工作,安管队主要负责现场的抢险和火灾扑灭,客服中心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协助工程维修部做好联系工作和协助安管队维持小区的管理秩序。
4.10.6消防紧急情况下,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应服从小区管理处的统一调度,协助进行火灾现场的抢险和扑灭工作。
4.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4.1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见《灭火应急预案》。
4.11.2消防演习一年进行一次。
4.10消防安全管理
4.12.1管理处全体人员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2.2管理处主任负责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指示和监督安管部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小区办公人员的消防知识。
4.12.3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12.4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直接记录在通知上,确认整改完毕后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12.5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系统测试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12.6安管部负责消火栓箱、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组织工作。
4.12.7安管队负责安全防火通道的检查工作,要保持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4.12.8管理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测试记录及整改通知的保存工作。
4.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4.13.1小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发电机房、发电机柴油机房、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中控值班室、高压配电房、通讯机房、停车场、配餐室、住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
4.13.2重点部位的巡查:除业主/用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外,其它重点部位的巡查由管理处进行,每天最少一次,安管部负责停车场、配餐室的巡查,其余重点部位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13.3巡查人员发现重点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由工程维修部、安管部拟定解决方案,报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立即实施,申报及处理过程的相关记录由管理处存档。
4.13.4重点部位的巡查要点
4.13.4.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13.4.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13.4.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13.4.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13.4.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13.4.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3.4.7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4.13.4.8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12消防档案的建立
4.14.1小区基本情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4.14.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4.14.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14.4消防安全制度。
4.14.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4.14.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4.13消防设施停用管理
4.15.1小区消防设施停用必须办理停用审批手续,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允许短时间停用。
4.15.2因装修、扩建、改建工程原因进行的消防设施停用,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市消防部门批准的《许可证》,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管理处方受理停用审批手续。
4.15.3喷淋水、消火栓水的停用填写《消防水停用审批表》,经管理处审批后由工程维修部值班员按制度的时间操作。
4.15.4其余设施的停用,施工、装修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经管理处审批后执行。
4.14消防设施监督检查制度
4.16.1按照国家《消防法》、地方各级政府和消防监督机关颁布的实施细则对消防设施检查。
4.16.2实行四级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分别以定期抽查和分片、分区包干方式进行。
4.16.3主任不定期抽查,主要查规范、查操作、查完好率。
4.16.4工程维修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测试工作情况。
4.16.5安管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安管员的消防巡视记录。
4.16.6安管队长每月对小区公共区域做全面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4.16.7安管员日常检查,对消火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进行检查。
4.16.8办公区域业主/用户存在的消防隐患,安管部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夜间值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除作好值班记录外,还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同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险隐患,避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第8篇 物业区域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物业区域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辖区内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
3.0职责
3.1消防管理中心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4.0程序要点
4.1登记入库
4.1.1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了;律退回采购。
4.1.2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入库登记。
4.2领用与归还
4.2.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4.2.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4.2.3配置在每个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消防员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4.2.4配置在各部门、公共娱乐场所、电房、小区楼宇、小区安全员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主观和配置场所的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由配置场所的负责人监督其部门员工保管,消防管理中心定时 检查。
4.2.5机电维修部、 园林绿化部或其他部门须借用消防器材时,须经主观经理同意 ,将破旧修复的器材借给对方使用,归还时应将器材洗净凉干,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签收后入库保管,班长填写《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4.3使用与维护
4.3.1战斗服、头盔、战斗靴:
a)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能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b)战斗服 应洗刷干净,凉干后折叠放置于货架上;
c)不能将头盔拽动或垫坐,帽壳损坏时应申购调换
d)战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e)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时使用。
4.3.2水带、水枪:
a)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小区楼宇楼层的消防栓(箱)内、小区各安全员亭里;
b)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c)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凉干后卷放在货架上(岗亭或消防箱内);
d)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并连接可靠,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e)平时训练用水带(水枪)时,收卷水带应小心轻放,防止水带接口、水枪震动甩打破损;
f)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4.3.3安全绳、安全带、安全钩、高空缓将器:
a)使用时应先测试安全绳的静电负荷,检查其牢固性,确认无任何断裂现象,方可使用;
b)使用安全钩时应先检查各部件的动作是否灵活,定期用4500牛顿的工作拉力作负重测试,发现问题停止使用;
c)安全带要端正清洁,半圆环、大方扣等活动部件要转动灵活。当出现破损、灼伤、恶化、磨损及变形时,不能用于高空作业;
d)高空缓降器应定期作拉力测试。保持绳索光洁,无腐蚀及磨损;
e)平时应刷洗干净、凉干后统一放置在货架上。
4.3.4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a)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场破折;
b)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货架上;
c)消防腰斧有变形、裂缝或橡胶柄套损坏时,应停止使用。
4.3.5消防电话、对讲机、巡逻单车:
a)消防电话只能用作火警报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电话应经常擦拭,防积尘、防污垢、防线路破损。办公室电话一般应控制说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b)对讲机按《安全员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要点执行;
c)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统一保管和发放;
d)巡逻单车应防雨淋和日晒,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光亮。单车只能在防火检查时专用,不能驶出小区和借给他人使用。
4.3.6登高二节拉梯(6米拉梯):
a)二节拉梯用于楼层登高、救援、铺设水带;
b)二节拉梯在使用时应检查:
--梯子的螺栓、滑轮、挂钩及各部位连接处是否松动;
--梯登、侧板等竹木部位是否折断或损坏;
--拉绳是否断裂、破损,发现问题及时更换零部件或修理。
c)二节拉梯应置于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梯身变形、弯曲。
4.3.7室外消防栓:
a)室外消防栓是连接市政供水的管网系统,应每月逐个出水实验;
b)消除阀塞启闭杆端部周围的杂物,将消防专用扳手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转动启闭杆,加注润滑油;
c)用油沙头擦洗出水口螺纹上的锈渍,检查闷盖内胶垫圈是否完好;
d)打开消防栓,检查供水情况,再放净锈水后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e)外表油漆剥落及时修补;
f)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碍物,3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4.3.8灭火器('1211'灭火器):
a)灭火器配置在小区安全员岗亭和楼层三、五、七的消防箱内,高层和超高层楼均配置有手提'1211'灭火器,电房、机房内均配备有推车式'1211'灭火器;
b)灭火器应置于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悬挂地点环境适宜温度为10c--55c;
c)压力表指针是否早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d)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e)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钢性连接式喷筒是否绕其轴线回转,并可任意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结构是否灵活,有无检验标志;
f)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4.4器材保管
4.4.1消防管理中心班长应做好消防器材的统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领导下建立消防器材台账。
4.4.2保管要求:
a)消防器材必须整
齐存放于货架上,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b)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
c)存放的器材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d)所有器材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主管经理同意;
e)各类器材应分类堆放,标识清楚,严格按器材说明书的内容放置;
f)存放的环境温度适宜;
g)配置在小区安全员亭的消防器材由当值安全员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移交,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监督检查。
4.5维修保养
4.5.1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和机动消防员每天巡检时,发现破损、漏气、霉烂、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登记、维修和日常保养。
4.5.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根据每月消防器材检查保养情况,对消防器材进行报废、充气和更换。
4.5.3一般维修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指导维修。
4.5.4需外委维修(或公安消防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装厂家进行维修。
4.6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监督填写各类维修保养记录,每次巡检、维修、保养均应有完整的记录,消防管理中心班长认真填写《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并将各类表格归档保管,保存期3年。
5.0记录
5.1《消防应急器材检查登记表》
5.2《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
5.3《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
5.4《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2《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9篇 物业区域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物业区域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三)
1、目的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嘉园物业区域的各类消防器材管理。
3、职责3.1消防管理中心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3. 2消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4、实施程序
4.1消防设施、器材为安全防火的专用设备,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或挪作他用。
4.2 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要齐备,设专人定点定时检查保养,每月检测一次。
4.3消防设备应保持清洁完好,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不得随意占用。
4.4消防器材要放置固定醒目之处,要做好防晒、防潮、防锈蚀、防霉烂、防冻'五防'工作。
4.5消防控制中心人员必须依据消防系统操作说明进行正确的运行操作。
4.6消防控制中心人员必须按照嘉园小区消防系统和设备委托代管合同履行自己的权力和义务。
4.7消防控制中心人员必须根据嘉园小区消防系统设备维修说明要求,进行月度、季度、年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4.8每月例行的维修要求:
1)查喷洒总阀门是否完全开启;2)检查每层最后位置之压力表读数;3.)检查水泵入水口是否正常开关;
4)检查水泵控制板上灯号是否正常操作;
5)检查水泵控制板上按钮是否正常操作;
6)检查每个消火栓内之设备是否齐全;
7)检查每个消火栓是否有滴、漏水;
8)检查水泵入水口是否正常开关;
9)检查水泵控制板上灯号是否正常操作;
10)检查水泵控制板上按钮是否正常操作;
11)检查水幕总阀之状态;
12)检查水幕喷嘴是否固定稳固;
13)检查水泵控制板上灯号是否正常操作;
14)检查水泵控制板上按钮是否正常操作;
15)检查每个手动报警手上之玻璃是否完整;
16)在总控板上检查烟感器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17)检查总控板上电源,电压是否正常;
18)检查总控板上控制板灯号是否正常。
4.9 发生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
1)无论收到任何消防异常情况信息(含主机报警、口头、电话、对讲机等),消防控中心须立即使用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班班长前往核查。
2)异常情况确认后,消防中心应询问现场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立即报警。
并立即通知其他当班安管员和维修员支援。
3.)消防中心立即将现场情况报安管队长和管理处主任和客户服务中心。
4)启动消防广播进行人员疏散。
5)在救援人预计不能控制现场时立即报警,报警时讲清自己的姓名和所在物业、现场具体情况及消防中心的联系电话。
6)通过消防联动柜,监控消防消防泵、喷淋泵等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如现场在使用消防栓或喷淋系统,应保证消防泵或喷淋泵处理运行状态。
7)坚守岗位,将各种情况及时向相关方传达并记录;
协助领导组织救援。
8)协助领导或消防机关对消防异常情况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