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三鼎控股资金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1第二章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机构设置及职责.1第三章第三章银行账户管理银行账户管理
第四章第四章资金计划的编制资金计划的编制.2第五章第五章资金收入的管理资金收入的管理.3第六章第六章资金支出的审批与管理资金支出的审批与管理4第七章第七章资金调拨的管理资金调拨的管理.5第八章第八章资金监控管理与统计报表资金监控管理与统计报表
第九章附则.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三鼎控股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三鼎控股及其下属子集团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三鼎控股实行资金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1)三鼎控股所有资金收支都必须纳入预算管理;
2)三鼎控股所有的收入都必须进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所有支出都必须根据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支付;
3)坚持以收定支,量入而出;
4)各项资金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三鼎控股有关财会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三鼎控股总部及下属子集团。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资金部是三鼎控股资金管理主管部门,负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三鼎控股资金管理制度。
2)指导和规范总部及下属子集团的资金管理工作。
3)编制总部资金预算,审核下属子集团资金预算,汇总编制三鼎控股资金预算
4)监督下属子集团资金收入和支出,具体负责总部资金收入和支出管理。
5)办理下属子集团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的审批手续,监督、检查子集团对银行账户的使用。
6)协调与联系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
7)研究三鼎控股的资本结构,提出融资的建议方案,办理公司的融资业务,管理公司债务。
8)提出对三鼎控股闲置资金的保值、增值的建议,经批准后负责执行。
9)负责其他资金管理事项。
第六条下属子集团财务部负责本单位资金管理工作,负责:
1)编制本单位资金预算,报送集团资金部。
2)负责本单位资金收入和支出事项处理。
3)严格按照预算审核本单位的各项费用支付情况。
4)及时催收本单位销售款项。
5)办理集团资金部要求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银行账户管理
第七条集团资金部负责总部银行账户的设立、撤销,以及日常使用管理等工作,同时总部具有对下属子集团银行账户设立、撤销以及日常使用的监控权。
第八条三鼎控股各下属子集团具体负责本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立、撤销,以及日常使用管理等工作。但是各下属子集团新设或撤销银行账户时,必须报集团资金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三鼎控股总部及各下属子集团银行账户开立、撤销的审批权为集团总部财务中心总监。
第十条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使用银行账户,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得对外租用和借用银行账户。
第四章资金计划的编制
第十一条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三鼎控股各单位应根据批准的生产经营计划、合同等编制月度资金计划。
第十二条集团财务部汇总、审核总部及下属子集团上报的月度资金计划,报经集团总裁审批后核准各单位次月用款计划
第十三条对于没有列入资金计划的项目,各单位财务部门不得予以付款。如有特殊情况,有关单位必须提出预算外付款申请,经集团总裁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可付款。未经上述批准,不得为没有资金计划的项目支付款项。
第五章资金收入的管理
第十四条资金收入分为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投资活动产生的资金收入,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资金收入三类。
第十五条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管理
1)各单位所有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都应足额存入银行账户。
2)各单位财务部负责监督本单位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入账情况。
3)各下属子集团未经集团资金部批准,不得在银行或其他机构另立资金账户。
4)集团资金部对各下属子集团设立的银行账户开设网上银行查询功能,集团资金部每日对各下属子集团的银行账户资金收入、支出情况进行监控,各下属子集团财务部每日必须上报集团资金部本单位的资金收支日报。
5)各单位应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一是对应收账款的总额进行控制,明确下属子集团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最高比例,超过比例的异常情况由集团资金部进行调查处理;二是各单位财务部每月编制账龄分析表,将货款回收情况通报销售部门,及时采取催收措施;三是建立应收账款回收责任制。
第十六条投资活动资金收入管理
1)各单位应该建立投资项目责任制,对于投资失误或资金无法收回的项目投资责任人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2)集团资金部负责三鼎控股对外投资项目资金收入管理,应根据投资合同及年终决算情况,准确计算投资收益,督促投资收益按时收回。
3)各单位出售、转让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必须根据三鼎控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及时收回资金,并且收取的资金要及时入账。
4)集团资金部负责监控三鼎控股各单位投资活动。要合理安排、监督资金及时入账,确保资金流动不影响各单位正常生产经营。
第十七条三鼎控股资金筹集应遵循下列原则:
1)合法性原则:资金筹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接受国家的宏观调控;
2)适量原则:合理预测资金需要量,防止盲目筹资;
3)时效性原则:安排好资金供应时间,确保资金筹集与生产经营的协调一致;
4)最低资金成本原则:综合分析各种筹资渠道,分析各种筹资成本,求得各种筹资方式最佳组合;
5)资金结构合理原则:使财务风险与获利能力控制在最合理的水平。
第十八条资金筹集渠道及审批程序
1)三鼎控股筹资决策必须经集团资金部审核,最后由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实施。
2)三鼎控股具体筹资业务决策及审批流程参见《三鼎控股筹资业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六章资金支出的审批与管理
第十九条三鼎控股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分为:
1)审批:指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批准。
2)审核:指各级财务人员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审核经济事项的审批是否符合流程的规定,各级审批人是否符合审批权限,经办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二十条三鼎控股下属子集团预算内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具体参见《三鼎控股子集团各项资金开支审批权限一览表》。
第二十一条三鼎控股下属子集团预算外资金审批权限
1)原则上预算外资金不予审批。
2)各下属子集团预算外资金支出的审批程序为:除实行预算内审批审核程序外,还必须报经集团资金部审核,最后交集团总裁审批。
第二十二条三鼎控股总部职能部门预算内资金审批权限,具体参见《三鼎控股集团总部各项资金开支审批权限一览表》。
第二十三条总部预算外资金支出的审批程序为:除实行预算内审批审核程序外,最后还必须经集团总裁审批
第二十四条资金支出的管理
1)资金支出采取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层次的管理体系:事前控制主要通过年度资金计划的审批程序控制,事中控制主要通过财务人员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评价和审批,事后监督主要通过定期的财务分析和各种内外部审计完成。
2)各单位财务部门应严格财务印章管理,严格按照上述资金支出审批权限与程序监督各项资金支出的执行。
3)所有单位不得坐支、套取现金,做到专款专用。
4)员工借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销还款,须缴纳滞纳金或直接从工资中进行扣除。
第七章资金调拨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集团资金部负责调控整个集团的资金收支情况,提出各下属子集团之间的资金调拨计划,报集团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三鼎控股总部资金调拨计划经集团总裁审批后,各下属子集团必须严格执行。
第八章资金监控管理与统计报表
第二十七条集团资金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集团总裁专题报告。
1)通过网上银行查询系统,每日监控下属子集团资金收支情况,并要求下属子集团每日上报资金日报。
2)定期(月度)检查下属子集团的现金库存状况。
3)定期(月度)检查下属子集团的结算情况。
4)检查下属子集团银行存款的对账工作。
5)定期(月度)对下属子集团汇出的()万元以上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第二十八条各下属子集团每日必须向集团资金部报送资金日报,集团资金部每日通过网上银行查询系统与收到的各下属子集团上报的资金日报进行核对、监督,建立下属子集团资金台账,反映下属子集团每日现金流入、流出情况,并进行动态分析,发现异常及时查明原因,并组织处理,或报集团总裁审批后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各下属子集团必须在旬后____日内向集团资金部报送旬末银行存款、结算业务统计表,集团资金部汇总后于旬后____日内报集团总裁审阅。
第三十条
集团资金部要及时掌握各下属子集团银行存款余额,并且每日向集团总裁报一次存款余额情况。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资金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