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内交通安全由公司安全委员会负责领导,行政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 严禁在公司要道和消防要道上堆集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碍交通作业,凡因生产或工程需要封闭道路和挖沟,设置障碍物等,要向公司安全委员会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占用或施工。
三、 公司汽车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叉车、电瓶车由生产部负责,所有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培训,有驾驶证。叉车要定期进行审核。
四、 进入车间的所有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厂区内限速为15公里/小时。
五、 车辆必须按标志和位置行驶和停放,禁止在公司内试刹车。
六、 叉车、电瓶车驾驶室内不准乘人。
七、 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车棚内,不得乱停放。
八、 所有外来车辆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并按要求驾驶和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