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公司请休假管理制度
服饰公司请(休)假管理制度
请假方式
因事请假需写《请假单》,将请假单交给直接主管审批或上级主管审批,批准后才能休假。
批核权限
1.经理以下人员: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向经理请假,三天以上需总经理批准。
2.经理: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向副总请假,三天以上需总经理批准。
请假规定
1.请假期时,一天以内的提前半天,申请三天以内的提前一天申请,三天以上的提前三天申请。
2.事假起始计算为小时,未满1小时以1小时计算,所有事假都不予计当日薪酬。
3.因病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权限主管核准后方可离岗。外地出差因病不能上班,可托人或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如部门主管同意,部门主管必须代申请人填写《请假单》交人事部备案。如部门主管不同意,应电话告知或托人告知申请人应按规定上班。请病假须递交有效的医院证明,方才有效。
4.如患重大病症住院治疗,超过两个星期起予以停工(自动离职),病例愈后经医院证明可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可考虑予以复职。
5.假期中公休日当休息日论。病假不足一日则以小时来计。
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都按国家规定办理
法定节假日放假规定
1月1日
元旦放假1天
5月1日
国际劳动节放假1天
10月1日
国庆节放假1天
中秋节、端午节放假半天管理规定
1.请假必须提前申请,安排工作代理人,经权责主管同意签准后方可告假,如写好请假申请,但直属主管未签准而请假人离开公司则以旷工论处。
2.如因突发事件不能预先办理请假手续,应于事发当日报告直属主管或电话请假或托人代办请假手续。电话请假或托人请假必须说明请假原因。凡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作旷工论处。
3.申请长假(7天以上),应在休假期前做好工作小结并向临时接替人员及直属上司交待清楚。
4.经理、主管休假期间须留下假期中的联系电话,以备不时之需。
5.假期满未续期或续假但未获批准者(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均为旷工。
6.请假理由不充分而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请假或缩短请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