贮槽区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对贮槽区的安全管理,使包括签约商、访客在内的贮槽区所有人员了解贮槽区,以此规范人员行为,使得贮槽区的运作顺畅,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公司所辖贮槽区。
3.职责:
3.1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签约商、访客都有责任遵守贮槽区的规定和要求.
3.2部门经理或主管都有责任确保部门员工理解并遵守此规定,并有责任对违犯者进行教育和纠正。
3.3公司所有员工有责任确保访客、签约商能够理解并遵定此规定。
4.贮槽区一般方针和规定:
4.1个人行为规范:
4.1.1所有员工必须保持安全的行为方式,并以保护个人生命和公司财产为己任。严禁进行以下活动:
a.玩闹和打斗
b.盗窃;
c.喝酒;
d.赌博;
e.工作时间睡觉;
f.吸烟;
g.使用手机;
h.无证驾驶任何车辆;
4.1.2任何上述行为(不限于此)将受到纪律处罚。
4.2明火:
严禁使用明火,除非已经申请动火证,在指定的非生产区及贮槽区不需要动火证。
4.3作业证:
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设备检修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施工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管理,严格许可制度,严格审批登记。
4.4交通控制:
4.4.1所有的机动车辆必须取得合法的资质证件;
4.4.2所有的机动车司机必须有交警大队颁发的有效驾驶执照,方可驾驶车辆;
4.4.3除非紧急情况,所有车辆在贮槽区的最高时速限制在5公里/小时;
4.4.4进入装(卸)车台后,应将车钥匙拔下放入钥匙箱内。
4.5保安控制:
所有进入贮槽区的人员都应遵守保安规定,包括允许保安人员在任何时候检查个人随身物品、车辆等。
4.6操作控制:
4.6.1所有作业人员进行操作作业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程序进行操作;
4.6.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应不定期的检查、抽查操作人员的操作情况。
4.7签约商管理:
4.7.1所有签约商在进入贮槽区作业前,必须接受安环部的she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办理《工作证》或《临时工作证》后,方可进入贮槽区作业;
4.7.2所有施工作业,必须在工作批准证得到完全批准后,方可进行;
4.7.3确保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处于安全状态,确保签约商人员穿戴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
4.7.4不定期检查签约商的工作运行情况,确保其安全工作,并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和工作程序;
4.7.5签约商必须立即、如实向公司报告所有伤害、事件和产品泄漏事故。
4.8个体防护用品:
4.8.1进入贮槽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防护镜等必须的防护用品。
4.8.2所有员工、签约商进入贮槽区必须穿安全鞋,如果访客参观对脚部有潜在危险的区域,则必须穿安全鞋。
4.9紧急反应:
4.9.1所有个人必须熟悉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紧急设备设施的位置和使用,紧急撤离路线和紧急集合地点、紧急标识和应急报警按钮的位置;
4.9.2如贮槽区发生紧急情况,访客应听从陪同人员的安排,如听到撤离指令,立即到西大门或煤场集合点集合。
4.10一般安全规范:
以下安全规则尽管未尽其详,但是每个员工必须遵守:
4.10.1请勿冲撞或跑动。在紧急情况下,必须依照紧急应急程序,迅速有序的进行撤离,以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4.10.2无论事件大小,必须迅速准确的向上级汇报;
4.10.3在有暴露的机械转动或移动的工作场所,必须去除项链、戒指或领带,以免发生事故,过肩长发必须包扎好,以防发生卷入机械的事故;
4.10.4有产品泄漏时,立即清理;
4.10.5保持现场清洁有序;
4.10.6进入贮槽区必须关闭手机或将手机留于门卫处;
4.10.7禁止拍照,除非公司授权,得到允许后,应首先申请热工准证。
5.纠正措施和处罚:
5.1公司对不安全的或不良行为,将采取纠正或纠正措施,避免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发生;
5.2公司对任意破坏安全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处罚可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辞退(签约商按《签约商管理制度》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