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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上墙制度-消防管理制度
安全上墙制度:消防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市有关消防法规。
2、逐级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务必层层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加强消防队伍建设,项目部应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管理人员为组员的消防领导小组,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方针,立足自防自救。
4、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消防意识与知识,增强防火警惕性和自觉性。
5、加强消防设施建设,依照上级消防标准,根据不同场所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配备配齐各消防器材的硬件与软件,做到有备无患。
6、建筑工程临时设施的搭设,材料、设备放置,以及电力、电器、电路布置等,必须符合'防火规范'的标准,严格取缔违章搭建、违章用电。
7、严格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时清理易燃杂物,落实专人负责制度,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8、经常性检查现场的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器材的可靠性,检查规定的执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对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禁火标志。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2篇 消防中控室上墙制度:弱电系统维护管理规定制度
1、弱电系统指通讯广播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共有电视天线系统(包括有线网络定位、卫星电视系统或有线电视系统)、火灾报警及保安监视监控系统、对讲门防盗系统(门禁系统)和车场(库)道闸系统等。
2、保安员对弱电系统中安保系统(包括火灾报警及保安监视监控系统、对讲门防盗系统和车场(库)道闸系统)负有运行、监视责任;维修员对弱电系统除安保系统运行外负有运行、监视和维护责任,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3、相关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弱电系统设备的作用,了解系统的运行方式,掌握设备的性能和维护方法,正确处理事故和异常运行情况。
4、维修保养工作应指定维修单位或专人进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开系统的机箱。
5、系统的机械装置要定期润滑,及时更换因老化原因失去功能的零件,定期检查各楼层、井道内的各种线路和分线箱箱门及箱体外观情况,箱内外线路有无缺损和故障隐患;对消防控制中心集控柜进行清扫除尘,检查线端子有无电线松脱,导线编号是否完整清晰;烟感器、温感器因受环境污染应及时清洁。
6、相关人员巡视检查中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作。
7、由外包维修单位进行的保养,维修保养情况必须形成记录,并由社区服务中心保存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