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中控室上墙制度:弱电系统维护管理规定制度
1、弱电系统指通讯广播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共有电视天线系统(包括有线网络定位、卫星电视系统或有线电视系统)、火灾报警及保安监视监控系统、对讲门防盗系统(门禁系统)和车场(库)道闸系统等。
2、保安员对弱电系统中安保系统(包括火灾报警及保安监视监控系统、对讲门防盗系统和车场(库)道闸系统)负有运行、监视责任;维修员对弱电系统除安保系统运行外负有运行、监视和维护责任,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3、相关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弱电系统设备的作用,了解系统的运行方式,掌握设备的性能和维护方法,正确处理事故和异常运行情况。
4、维修保养工作应指定维修单位或专人进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开系统的机箱。
5、系统的机械装置要定期润滑,及时更换因老化原因失去功能的零件,定期检查各楼层、井道内的各种线路和分线箱箱门及箱体外观情况,箱内外线路有无缺损和故障隐患;对消防控制中心集控柜进行清扫除尘,检查线端子有无电线松脱,导线编号是否完整清晰;烟感器、温感器因受环境污染应及时清洁。
6、相关人员巡视检查中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作。
7、由外包维修单位进行的保养,维修保养情况必须形成记录,并由社区服务中心保存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