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现金、印章管理制度
区住建局现金、印章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①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结算;
②推行财政公务卡,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活动支出,包括交通费、差旅费、会议招待费和2万元以下其他零星购买支出,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卡使用范围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③没有办法使用公务卡的,手续齐备的,按有关规定小额使用财政授权支付,大额使用财政直接支付。
2、印章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的全部印章。
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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