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站计量称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1、混凝土搅拌站有骨料称、水泥称、粉煤灰称、水称、添加剂称五种计量称,全部采用拉式称重传感器电子计量。
2、新购入的搅拌站由设备生产厂家负责安装、调整称重传感器,计量称通过工控机进行“电子称设置”。
3、计量称的检定、校准全部在“商品砼自动化生产管理系统”软件界面中进行,新装站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设备生产厂家来人共同完成计量称的检定工作,检定合格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计量合格证,搅拌站才能投入施工生产。
4、发生下列情形时需进行静态计量校验,并做好记录。
a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b停产1个月以上(含1个月),重新生产前;c生产大方量混凝土前;d发生异常情况时。
静态计量校验的加荷值应与实际生产情况相符,加荷应分级进行,分级数量不少于5级。当静态校验结果超出法定计量部门检定误差范围时,必须找出原因,并由法定计量部门重新检定。
5、 每一工作班秤量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核,并做好记录。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量称需定期进行校准;搅拌站在外部设备或使用条件变化时,在使用电子计量称之前,必须校准电子秤。
7、搅拌站计量称的校准工作必须有此项职责和权限的人员进行,操作员对称进行校准必须在搅拌站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