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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维护我厂区安全,完善对出入我厂的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日常进出我厂区的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
3.职 责
3.1门卫负责外来人员进我厂的通知、检查、登记等手续的办理。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外来人员接待。
4.工作程序
4.1外来人员的出入管理
4.1.1门卫了解来访客人的来意,并征得受访人员的同意,由来访客人填写《来访登记单》(一式二联)后,门卫应告知来访客人注意事项,再由受访人到门卫处接待。会客结束由受访员工在《来访登记单》上签字确认,来访客人出我厂时将《来访登记单》交于门卫。
4.1.2外来人员注意事项
a) 禁火区内严禁烟火和禁止吸烟;
b) 进入维修作业区、财务室必须有我我厂专人陪同,直到来访客人离我厂。
4.1.3外来施工人员出入管理,参照《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4.2外来车辆的出入管理
4.2.1联系业务的外来车辆进入我厂区,需接受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由门卫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并指定车辆停放处。
4.2.4来本我厂提、卸货的外来车辆,需凭“入门证”、“出门证”交门卫核准后放行,车辆出入管理参照《外来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执行。
4.2.5外来施工车辆管理,参照《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第2篇 风电场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安全,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据员工守则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物品,均应遵守本制度。
3 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4内容
4.1职责:
4.1.1值班人员及车辆进出大门管理、检查
访客及车辆能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的监督
告知访客车辆停放地点及停放要求
4.1.2被访部门
确保外来人员在访问时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
确保和要求外来车辆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驶
4.2具体规定:
4.2.1人员出入管理
所有进出公司人员应着装整齐完整;外部人员需按照风电场要求办好手续后,方可出入。
4.2.2车辆出入管理
所有公司及外来人员严禁在门口两侧停放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或地点进行停放。
所有进入风电场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填写好单位、车辆牌号、姓名、入厂时间及来厂目的。值班人员及时检查好人员、车辆是否带有其他公司货物或个人物品,如有物品,需详细记录在登记本上,作为出厂核对证明用,同时交待好进厂注意事项及停放地点。
所有车辆必须按值班人员指定的或规定的区域进行停放,未经允许,所有人员和车辆不准随意走动和停放,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所有车辆进入风电场,必须按照场区行车路线行驶,车辆要走机动车道,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4.2.3其它说明
所有车辆外出时,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检查,核对相关手续后,方可放行。
对送货外出的车辆,必须检查是否带有其他物品或退品,有物品的,必须凭经责任人的签字证明,方可放行;
对出厂的外来业务洽谈、参观、来访等按规定停靠在办公室门前的车辆,酌情检查放行。
4.3其他未尽事宜由总务负责修订解释。
第3篇 风电场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安全,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据员工守则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物品,均应遵守本制度。
3 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4内容
4.1职责:
4.1.1值班人员及车辆进出大门管理、检查
访客及车辆能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的监督
告知访客车辆停放地点及停放要求
4.1.2被访部门
确保外来人员在访问时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
确保和要求外来车辆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驶
4.2具体规定:
4.2.1人员出入管理
所有进出公司人员应着装整齐完整;外部人员需按照风电场要求办好手续后,方可出入。
4.2.2车辆出入管理
所有公司及外来人员严禁在门口两侧停放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或地点进行停放。
所有进入风电场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填写好单位、车辆牌号、姓名、入厂时间及来厂目的。值班人员及时检查好人员、车辆是否带有其他公司货物或个人物品,如有物品,需详细记录在登记本上,作为出厂核对证明用,同时交待好进厂注意事项及停放地点。
所有车辆必须按值班人员指定的或规定的区域进行停放,未经允许,所有人员和车辆不准随意走动和停放,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所有车辆进入风电场,必须按照场区行车路线行驶,车辆要走机动车道,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4.2.3其它说明
所有车辆外出时,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检查,核对相关手续后,方可放行。
对送货外出的车辆,必须检查是否带有其他物品或退品,有物品的,必须凭经责任人的签字证明,方可放行;
对出厂的外来业务洽谈、参观、来访等按规定停靠在办公室门前的车辆,酌情检查放行。
4.3其他未尽事宜由总务负责修订解释。
第4篇 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维护我厂区安全,完善对出入我厂的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日常进出我厂区的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
3.职 责
3.1门卫负责外来人员进我厂的通知、检查、登记等手续的办理。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外来人员接待。
4.工作程序
4.1外来人员的出入管理
4.1.1门卫了解来访客人的来意,并征得受访人员的同意,由来访客人填写《来访登记单》(一式二联)后,门卫应告知来访客人注意事项,再由受访人到门卫处接待。会客结束由受访员工在《来访登记单》上签字确认,来访客人出我厂时将《来访登记单》交于门卫。
4.1.2外来人员注意事项
a) 禁火区内严禁烟火和禁止吸烟;
b) 进入维修作业区、财务室必须有我我厂专人陪同,直到来访客人离我厂。
4.1.3外来施工人员出入管理,参照《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4.2外来车辆的出入管理
4.2.1联系业务的外来车辆进入我厂区,需接受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由门卫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并指定车辆停放处。
4.2.4来本我厂提、卸货的外来车辆,需凭“入门证”、“出门证”交门卫核准后放行,车辆出入管理参照《外来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执行。
4.2.5外来施工车辆管理,参照《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