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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物业管理部会议管理制度 第2篇h物业管理部会议管理制度
第1篇 物业管理部会议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部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会议组织和安排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公司正常会议一律纳入会议管理制度,原则上一律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
1.1公司级会议
1.1.1 公司全体员工大会:报请总经理批准,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
每年12月召开,对全年的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安排部署下年度总体经营计划,因其他特殊需要,可临时召开;
1.1.2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综合管理部组织,每月底召开,总经理主持;
对上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和下月的工作部署,讨论、研究、决定公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
1.1.3 行政例会:每周一召开,由总经理主持。
各部门进行工作汇报和安排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1.2专题会议:即全公司的技术、业务综合会议(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设备管理会议等)。
由总经理批准,每月底召开,各业务部门负责组织;
1.3部门工作会议:由各部门主管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1.4小组会:由各部门的班组(小组)决定并负责组织。
1.5商场营业员晨会:每天由各楼管带领营业员练习有关营业用语、安排或传达公司的工作事项;
1.6上级公司或外单位在我公司召开的会议或业务会,一律由综合管理部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同做好会务工作。
1.7其他会议的安排,凡涉及多个部门主管参加的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
1.8凡综合管理部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部门应提前一天报综合管理部调整会议计划。
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1.9对于准备不充分、重复性或无多大实际作用的会议,综合管理部请示后有权拒绝安排。
1.10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综合管理部请示后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1.11各部门会议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二条 会议准备2.1除例行会议以外,应在会议召开的前一天下发《会议通知》,通知会议的议题、地点、时间、出席及列席人员等。
2. 2会议主持人和召集部门及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炎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或决定草案、落实会场、通知与会者等)。
2. 3参加公司会议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能请假,如需请假须经主持人(部门)批准。
2. 4有以下原因者,高层以上管理人员可提议临时或提前召开会议:
2.4.1 有重要事项需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2.4.2 各部门重要业务管理人员录用及辞退。
第三条 会议相关规定3.1会议主持人3.
1.1会议主持人应提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3.1.2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应说明会议的议题和议程。
3.1.3主持人应对会议及发言的时间进行控制,有权终止与会议议题无关的发言。
3.1.4主持人应对会议中讨论或决策性议题作出决定,并对决定的实施及完成时间、责任人进行沟通后作出明确。
3. 2发言规定:参会人员工作汇报应列提纲,发言言简意赅,限定时间5分钟。
3. 3参会人员纪律规定
3.3.1 与会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提前到达会议地点,不得迟到,迟到者拒绝进入会场,按会议缺勤处理,罚款50元。
3.3.2 与会人员中途不得退出,特殊原因确需离开会场,须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离开会场。
3.3.3 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的秩序,不得大声说话或交头接耳,或做与会议无关的其他事情。
3.3.4 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手机应关机或设置振动状态,原则上不允许在会场进行通话,确需通话,不得影响会议。
3.3.5 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应主动恢复好座椅的位置。
3. 4会议结束后对会议形成的决定(议)或需会后实施的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参会部门或人员,会议纪要属公司内部重要文件,具有一定范围的保密性,未经批准不得外传。
3. 5综合管理部应根据下发的会议纪要事项的完成时间、责任人、及完成结果进行跟进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应说明原因,否则按未完成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条 执行时间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则
第2篇 h物业管理部会议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部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会议组织和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公司正常会议一律纳入会议管理制度,原则上一律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
1.1公司级会议
1.1.1 公司全体员工大会:报请总经理批准,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每年12月召开,对全年的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安排部署下年度总体经营计划,因其他特殊需要,可临时召开;
1.1.2总经理办公会议:由综合管理部组织,每月底召开,总经理主持;对上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和下月的工作部署,讨论、研究、决定公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
1.1.3行政例会:每周一召开,由总经理主持。各部门进行工作汇报和安排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1.2专题会议:即全公司的技术、业务综合会议(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设备管理会议等)。由总经理批准,每月底召开,各业务部门负责组织;
1.3部门工作会议:由各部门主管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1.4小组会:由各部门的班组(小组)决定并负责组织。
1.5商场营业员晨会:每天由各楼管带领营业员练习有关营业用语、安排或传达公司的工作事项;
1.6上级公司或外单位在我公司召开的会议或业务会,一律由综合管理部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同做好会务工作。
1.7其他会议的安排,凡涉及多个部门主管参加的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
1.8凡综合管理部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部门应提前一天报综合管理部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1.9对于准备不充分、重复性或无多大实际作用的会议,综合管理部请示后有权拒绝安排。
1.10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综合管理部请示后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1.11各部门会议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二条 会议准备
2.1除例行会议以外,应在会议召开的前一天下发《会议通知》,通知会议的议题、地点、时间、出席及列席人员等。
2.2会议主持人和召集部门及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炎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或决定草案、落实会场、通知与会者等)。
2.3参加公司会议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能请假,如需请假须经主持人(部门)批准。
2.4有以下原因者,高层以上管理人员可提议临时或提前召开会议:
2.4.1有重要事项需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2.4.2各部门重要业务管理人员录用及辞退。
第三条 会议相关规定
3.1会议主持人
3.1.1会议主持人应提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3.1.2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应说明会议的议题和议程。
3.1.3主持人应对会议及发言的时间进行控制,有权终止与会议议题无关的发言。
3.1.4主持人应对会议中讨论或决策性议题作出决定,并对决定的实施及完成时间、责任人进行沟通后作出明确。
3.2发言规定:参会人员工作汇报应列提纲,发言言简意赅,限定时间5分钟。
3.3参会人员纪律规定
3.3.1与会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提前到达会议地点,不得迟到,迟到者拒绝进入会场,按会议缺勤处理,罚款50元。
3.3.2与会人员中途不得退出,特殊原因确需离开会场,须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离开会场。
3.3.3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的秩序,不得大声说话或交头接耳,或做与会议无关的其他事情。
3.3.4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手机应关机或设置振动状态,原则上不允许在会场进行通话,确需通话,不得影响会议。
3.3.5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应主动恢复好座椅的位置。
3.4会议结束后对会议形成的决定(议)或需会后实施的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参会部门或人员,会议纪要属公司内部重要文件,具有一定范围的保密性,未经批准不得外传。
3.5综合管理部应根据下发的会议纪要事项的完成时间、责任人、及完成结果进行跟进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应说明原因,否则按未完成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条 执行时间
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则 晨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