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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八一医院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第二医院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一、为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购药需求,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房须设专门人员负责药品拆零销售。拆零人员必须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拆零销售工作。
三、药房须设立拆零专柜配备专用的拆零工具,如天平、药匙、药刀、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四、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需检查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或外观性状不合格的不可拆零。
五、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尚无的药品应在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买即拆,并保存原包装。
六、拆零后的药品如不能保持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加贴拆零标签,写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医疗机构名称,并做好拆零药品记录。
第2篇 药品拆零调配管理制度
药品拆零调配管理制度
1.拆零药品是指所发放药品最小单元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和有效期等内容者。
2.药房应配备专用操作台,工作环境卫生整洁、防止污染药品。配备拆零必需的操作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符合相关要求。
3.拆零前,应检查被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使用。
4.药品临时拆零时,将药品放入专用的药品包装袋密封,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有效期、批号等项目,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患者。不得将不同批号药品混装于一袋,也不得将不同厂家的同名药品混装于一袋。
5.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拆零后的药品的确无法保留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瓶,加贴拆零标签,写明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不得将不同批号药品拆零后混装于一瓶(盒),也不得将不同厂家的同名药品拆零后混装于一瓶(盒)。药品如更换批号或厂家,须将已拆零药品用完再装新拆药品。尽量将已拆零药品用完后再进行拆零,避免先拆零药品长期压在瓶底不用导致质量下降。
6.拆零时,应即时做好拆零药品台账,内容包括:拆零日期、药品通用名称、厂家、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等,操作人、核对人共同签名。
第3篇 某大药房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大药房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一、为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购药需求,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房须设专门人员负责药品拆零销售。拆零人员必须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拆零销售工作。
三、药房须设立拆零专柜配备专用的拆零工具,如天平、药匙、药刀、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四、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需检查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或外观性状不合格的不可拆零。
五、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尚无的药品应在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买即拆,并保存原包装。
六、拆零后的药品如不能保持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加贴拆零标签,写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医疗机构名称,并做好拆零药品记录。
第4篇 附二医院药品拆零分装管理制度
第三医院药品拆零分装管理制度
1.为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用药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房应配备基本的拆零工具,如药勺、药刀、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
3.药品拆零分装应建立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分装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单位、实分装数量,经分装复核无误后,分装人、复核人在分装登记本上签字。
4.药品拆零前,室内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并有记录,工作人员穿戴好清洁工作服,做好分装用具和个人的清洁卫生,校对天平、量具等分装用具。
5.药品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需检查其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核对所要分装的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数量及药品质量,确定分装量。
6.药品分装袋上应有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分装日期。
7.同一操作台不得分装两种药品或两种规格同种药品,散落在地面上的药品不得分装,分装时不得进行与药品分装无关的事情或大声喧哗。
8.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短缺的拆零药品应从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需即拆,并保留原包装。
9.拆零后的药品不能保留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加贴拆零标签,写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院名称,并做好拆零药品记录。
10.毒、麻、精神药品分装必须严格查对,标签上应有规定标志。
第5篇 x门店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目的:为方便消费者合理用药,规范药品拆零销售行为,保证药品销售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拆零药品销售过程质量管理。
4、责任:门店营业员负责实施本制度。
5.定义:
5.1、拆零药品:指门店所销售药品的最小包装单元,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6、内容:
6.1.拆零药品应设立专柜并有相应标识;
6.1.1、拆零柜应配备拆零专用工具。如:药匙、镊子、药刀、消毒棉球、拆零药袋、拆零用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摆放于专区内;
6.1.2、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须看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不得拆零销售,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及时处理;
6.1.3、拆封过后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和其他药品混放。拆零药品销售应当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复印件,在售药品应当并保留原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保存至此批号售完为止)。
6.2、拆零操作程序:
6.2.1、熟悉拆零药品使用说明书上的内容,对拆零药品做到问病卖药;
6.2.2、了解病人有无购买药品的过敏史或禁忌等;
6.2.3、在拆零药袋上写上品名、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拆零药店等内容;
6.2.4、用消毒备用药匙将拆零药品按求购数量准确点数后,若是板状密封的包装药品只需分开后装入药袋;
6.2.5、向顾客详细介绍所购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6.2.6、用酒精棉球清洁拆零操作用过的药匙镊子等工具,放入清洁容器中备用;
6.2.7、营业员应在系统软件中填写拆零药品登记表。且每笔进行登记,并标明质量状况。拆零药品销售记录应及时、真实、完整、规范,做到帐物相符;
6.2.8、拆零药品不得陈列在开架陈列柜中。
7、相关表格:药品拆零登记表
第6篇 门店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目的:为方便消费者合理用药,规范药品拆零销售行为,保证药品销售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拆零药品销售过程质量管理。
4、责任:门店营业员负责实施本制度。
5.定义:
5.1、拆零药品:指门店所销售药品的最小包装单元,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6、内容:
6.1.拆零药品应设立专柜并有相应标识;
6.1.1、拆零柜应配备拆零专用工具。如:药匙、镊子、药刀、消毒棉球、拆零药袋、拆零用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摆放于专区内;
6.1.2、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须看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不得拆零销售,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及时处理;
6.1.3、拆封过后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和其他药品混放。拆零药品销售应当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复印件,在售药品应当并保留原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保存至此批号售完为止)。
6.2、拆零操作程序:
6.2.1、熟悉拆零药品使用说明书上的内容,对拆零药品做到问病卖药;
6.2.2、了解病人有无购买药品的过敏史或禁忌等;
6.2.3、在拆零药袋上写上品名、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拆零药店等内容;
6.2.4、用消毒备用药匙将拆零药品按求购数量准确点数后,若是板状密封的包装药品只需分开后装入药袋;
6.2.5、向顾客详细介绍所购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6.2.6、用酒精棉球清洁拆零操作用过的药匙镊子等工具,放入清洁容器中备用;
6.2.7、营业员应在系统软件中填写拆零药品登记表。且每笔进行登记,并标明质量状况。拆零药品销售记录应及时、真实、完整、规范,做到帐物相符;
6.2.8、拆零药品不得陈列在开架陈列柜中。
7、相关表格:药品拆零登记表
第7篇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拆零药品的质量管理。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2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拆零销售的药品。
4.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5.2 执业药师或药师负责处方药的拆零销售,营业员可负责其他药品的拆零销售。
5.3 企业须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货柜,并配备必要的拆零工具,如药匙、药刀、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操作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5.4 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须检查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或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
5.5 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尚无的药品应从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买即拆,并保持原包装及标签。
5.6 拆零药品储存有温度要求的,必须按规定的温度条件存放。
5.7 拆零的药品销售时必须放入拆零药袋中,加贴拆零标签,标明顾客姓名、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拆零药店,并做好拆零药品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拆零销售过程、操作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