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护肤品专营店管理制度
护肤品专营店管理制度
一、员工纪律管理
1、人员上岗必需经过面试,面试合格要填制员工履历表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照片一张由公司统一存档管理。
2、面试合格要统一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店见习,见习前需交清工服,纪律押金300元整。
3.必须按时上班,严格按照专营店所属的商场的规定上岗。上班期间未经店长批准不得擅自离店及窜岗。因或因私不能正常上班时,要及时通知店长及上级主管。如有特殊原因请长假或离职应提前15天向店长及上级主管写出书面申请,经上级主管批准同意后方可以请假及离职,如没有按此条例执行的将不给予退还押金。
4、如造成空岗,迟到,早退及违反专营店管理条理者,视情况每次给予5-200元的罚款!3次以上者给予开除处理!
5、工作期间严禁闲聊,看与本店产品无关的报刊杂志,吃东西,靠在货架上,化妆,及打私人电话等不雅行为。
6、严禁将店内的物品,赠品和试用产品,随便给顾客以外的人员使用,并严禁未经许可将店内物品,赠品及试用产品归私人所有!
7、应随时确认店内商品内容和店内举办的各种销售活动和情况,不明白者应及时向上级主管询问。严格禁止和顾客发生争执!
8、不得违反规定程序越权或私自对商品进行优惠,降价销售。严禁私收挪用货款!
9、不得故意隐藏顾客遗失物品,私留钱物不上交,不得在顾客面前贬低同行业产品或销售人员!
10、因服务质量差被顾客投诉或被外界曝光,使本店声誉受到损失者,给予开除处理!
11、因为服务及纪律问题,受专营店所在的商场管理的投诉3次以上者,或给所在商场因为服务及纪律问题辞退者,按开除处理!
12、员工离职后应在5天内将工服清洗干净后交还公司,在离职当日,应做好与接替人的交接工作,经上级主管签字,一个月后凭押金收条领回押金。
13、离职人员的工资延后一个月发放。
二、员工形象管理
1、淡妆上岗,女士短发不过肩,长发应扎在脑后。
2、着装统一,上身穿店铺统一的工作服,下身穿深色长裤,黑色皮鞋,并保持干净整齐,扣子全部扣好,不允许卷袖口。并佩戴好店标。
3、接待顾客要有自然,亲切的笑容。使顾客“高兴而至,满意而归”
4、严格要求使用接待客人用语:“上午好(下午好,您好),欢迎光临lotionspa”,“好的,知道了”,“请稍等一等”,“对不起”,“谢谢您”,“请保管好您的物品”,“欢迎您再来”。
5、回报顾客三大精神:“衷心感谢顾客的来临”,“努力提供优质的服务”,“细心体察顾客的需要”
6、地板,灯具,货架和促销台保持干净,卫生无尘。
7、做到“陈列生动化,促销多样化,服务专业化,售后热情化”
三、店长职责:
1、负责管理全店的人事及日常事务,如招聘人员,员工考勤,纪律,排班等。
2、负责本店与所在商场的沟通。如促销活动,店的修葺,店内的布置,设备更新等。
3、负责本店的现金存款,每日汇报销售情况,全店的账目,月销售报表,上报库存,货品调用等。
4、负责本店的销售任务的完成情况,按具体的情况调整销售的策略及方法,保证全店的销售任务的完成。
5、负责及时将本店的动态向上级汇报沟通。